走出国门 济南来4年将建至少6处海外孵化器
3日下午,济南市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济南市推进区域性科技创新中心建设若干政策》有关情况。
日前,济南市出台了《济南市推进区域性科技创新中心建设若干政策》(以下简称《若干政策》)。这也是近期以来济南市结合“四个中心”建设出台的又一个“政策红包”。
记者了解到,本次出台的政策共11条,除目前正在执行的国家、省、市政策外,重点突出了鼓励科技创新的新举措。同时政策还加大了对重大平台、众创空间、孵化器等公共投入力度。
每年5亿元专项经费 支持重大创新平台建设
济南市新闻发言人刘勤介绍说,近年来,济南加强了科创平台建设,去年省市两级共给予公共技术服务平台2000余万元扶持。而本次出台的新政则首次提出,设立每年5亿元的重大平台专项经费,重点支持量子通信、数创公社、山东工业技术研究院等重大创新平台建设,为产业链、创新链深度融合提供强有力支撑。
记者了解到,目前,济南市省级以上备案的众创空间有46家,有19家获得了1300余万元资金扶持。《若干政策》提出,打造“泉城众创空间”品牌,优先支持专业化众创空间建设,对众创空间建设及运营给予最高100万元支持对创业服务能力强、孵化绩效突出的众创空间每年给予最高10万元创业服务补贴,最多连续支持2年。
在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方面,《若干政策》首次提出对研发投入持续增长的企业在全面落实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等政策的基础上,根据上一年度研发经费投入情况给予后补助,规模以上、规模以下的科技型企业分别最高可获得300万元和100万元补助。
走出国门 济南来4年将建至少6处海外孵化器
《若干政策》还加大了对支持海外孵化器和研发机构建设的扶持力度。政策提出,鼓励企业借助国内外市场及资源,开展国际合作。对海外孵化器每年给予最高200万元支持,连续支持3年对海外研发机构或与国外机构合作在我市新建的研发机构每年给予最高50万元支持,连续支持3年。到2020年,支持建设海外孵化器不少于6家,海外研发机构不少于50家。
为充分发挥高新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辐射带动作用,《若干政策》提出,将建立专项基金,重点支持国内外知名企业来高新区设立研发机构在高新区内新设立的企业研发机构,视其团队实力、研发成果以及技术转移收入等辐射带动情况,最高给予500万元的一次性支持,和一定额度购、租办公用房补助。
推动产学研合作 科研院所可获最高500万元支持
在推动产学研深入合作方面,《若干政策》首次提出了对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在济南市设立研发机构或成果转移转化机构,最高给予500万元的一次性支持。对高校院所科研人员服务企业活动的组织单位,每年给予最高30万元的支持。鼓励创投机构投资产学研合作和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按照不超过实际投资额5%的比例,给予每家创投机构最高200万元风险补助对被投企业按照不超过所获投资额10%的比例,最高给予100万元的投资后补助。
同时,《若干政策》还提出将搭建“泉城科创交易大平台”,形成在全国有影响力的区域性科技服务中心建立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引进和培育一批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构建“互联网+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模式。对符合条件的科技服务机构给予减免三年房租的支持,并根据其绩效评价,一次性最高给予50万元补助。
此外,《若干政策》还将提出了构建科技金融生态体系的扶持政策。并且提出将进一步优化科技计划支持方向和重点,积极探索新型经费支持方式,引导集聚财政资金、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支持科技创新。(张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