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涨了!本月起按新标准发放
舜网-济南时报
记者从济南市社会保险事业局获悉,经市政府研究,济南市根据省有关规定和统一部署,从2016年7月1日起,再次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每人每月增加15元,从85元提高至100元。本月起,济南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将开始按新标准发放。
据了解,本次是2011年以来济南市第六次调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实现了居民养老待遇六连涨。全市77万余名60周岁以上的城乡老年居民将因此受惠。
目前,济南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采取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筹资方式。参保居民每年缴费一次,从100元到5000元,设12个缴费档次,政府还将根据参保居民选择的缴费档次给予缴费补贴,缴费档次越高,政府补贴也就越高。此外,根据市委关于社会保障精准扶贫工作文件精神,符合条件的低保、重残等困难群体将享受政府代缴政策。
社保局工作人员介绍,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基础养老金是由政府财政全额支付,个人账户养老金是由个人账户积累额形成的。也就是说,居民养老保险金就如同养老的一座房子,基础养老金是政府给每个人打的地基,个人账户养老金就像是在地基上盖的房子。基础养老金每个人都是一样的,政府将根据财政支付能力不断调整这一标准。而房子的大小、好坏就看个人缴费的多少而定,个人缴费多,账户积累就多,个人账户养老金就高,个人的养老水平就高。简单来说就是多缴多得、长缴多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