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出台“金九条” 促进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
制图/李文晶
《济南市加快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 促进金融业发展若干扶持政策》提出9项新政,其中对法人金融机构最高补助1亿元、企业上市成功至少补助500万元等措施,补贴力度较之前大幅提高。
对法人金融机构,最高补助1亿元企业成功上市,补助500万元成功在新三板挂牌,补助150万元……近日,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了《济南市加快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 促进金融业发展若干扶持政策》,对金融机构引进、企业上市挂牌等补贴力度空前。在28日召开的市委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新闻发言人刘勤对此作了详细介绍。
《扶持政策》共分九部分,涉及促进金融机构集聚发展、促进股权投资(管理)企业发展、促进金融人才集聚等九项金融新政。自今年1月1日起,新设立或新引进的符合《扶持政策》的机构,均可享受补助。
●关键词:法人金融机构
最高一次性补助1亿元
为促进金融机构集聚发展,济南市将主要对法人金融机构落户、增资、自建、购买和租赁办公用房等进行一次性资金补助(见下表)。
在安家补助方面,对新设立或新引进的法人金融机构、法人金融机构一级分公司、区域金融总部机构以及法人金融机构职能总部、运营中心、后台服务中心等的高管人员(原则上每家法人金融机构不超过5人,其他机构不超过3人),济南市将给予一次性安家补助20万元。
●关键词:股权投资企业
落户补助最高1500万元
对符合一定条件的股权投资(管理)企业给予落户补助、增资补助和办公用房补助。据介绍,私募市场和私募投资业的发展是济南市的一个薄弱环节。对此,济南市加大了政策扶持力度,比如,对实缴注册资本30亿元(含)以上的公司制股权投资企业或募集资金达到50亿元(含)以上的合伙制股权投资企业补助1500万元,较以往有明显提高。
自建或购买办公用房的可享受最高500万元的办公用房补贴,租赁办公用房的最高可享受200万元的办公用房补贴。同时,实缴注册资本3亿元以上的公司制形式的股权投资企业、募集资金5亿元以上的合伙制形式的股权投资企业,可享受落户补助,落户补助最高达1500万元。
●关键词:融资租赁企业
年度融资超5000万元补助0.5%
济南市首次将融资租赁公司纳入了补助范围。为了支持融资租赁业发展,充分发挥融资租赁在现代融资服务体系中的功能和作用,《扶持政策》包括落户补助、增资补助、融资服务补助、购入本市设备补助及办公用房补助。
对实缴注册资本10亿元(含)以上的,补助1200万元5亿元至10亿元的,补助800万元2亿元至5亿元的,补助500万元。
若当年为本市企业提供的融资总额超过5000万元,可按融资额的0.5%给予补助若购入本市先进装备制造企业生产的设备,可按实际支付金额的0.5%给予补助。
●关键词:企业上市
至少可获500万元补助
为促进企业上市挂牌、直接融资,济南市主要对企业上市及首发融资给予补助、对企业到新三板或区域股权交易市场挂牌给予一定补助、对企业发行债券进行补助等。
对企业上市挂牌给予重奖是《扶持政策》的亮点做法。比如,企业上市成功,至少可获500万元补助。进行首发融资的,给予融资补助,最低补助20万元起。融资额达到10亿元人民币的,奖励80万元。另外,新迁入济南市企业,3年内成功上市的,除享受企业上市各项补助外,另外奖励100万元。企业若在新三板成功挂牌,一次性补助150万元。挂牌后实施股票融资的,按实际融资额的3‰给予补助。
企业上市补助分阶段兑现
★山东证监局完成报备并正式进入辅导期 补助150万元
★中国证监会受理上市申报材料 补助150万元
★企业上市成功 补助200万元
●关键词:中介服务机构
可享受办公用房补贴
今后,金融中介服务机构可享受办公用房补贴。《扶持政策》规定,为健全完善金融中介服务体系,对金融中介服务机构购买办公用房的,按购房价的1.5%给予补助租赁办公用房的,3年内每年按房屋租金的30%给予补助。
另外,把地方性金融组织纳入补助范围,这在济南市也是首次。济南市鼓励符合条件的机构发起设立地方性金融组织。一方面,对其申报设立发生的费用进行补助另一方面,对其落户和增资进行补助。实缴注册资本只要达到5000万元以上,便进行补助。若实缴注册资本达到10亿元以上,补助1000万元。
同时,济南市还对金融创新取得突出成绩的机构和个人予以奖励,将组建金融控股集团对金融人才给予一定的安家补助和工作性补助等。对济南市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具有重要意义的重大项目,将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给予特别优惠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