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自http://www.sd.xinhuanet.com/sd/jn/2016-04/20/c_1118677718.htm 记者今天从市民政局获悉,全市2016年度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提高到每户15000元,比2015年度提高270元。其中,进藏、进疆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每户分别为30000元和22500元,分别比去年提高了540元和405元。 此次提标是济南市义务兵家庭优待金自2012年起实现城乡统筹、建立自然增长机制后,第4次上调。从今年起,每年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标准将参照不低于济南市上年度统计公报“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