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改商证明到底该不该开?居委会与工商部门各执一词
舜网-济南日报
居委会说什么都不盖章,工商部门又要求必须开具,这个&lsquo住改商&rsquo证明到底怎么开?近日,市民吴先生向本报反映,他装修好的店铺已经闲置两月有余,因居委会拒绝在住改商证明上加盖公章而迟迟无法办理营业执照。
据吴先生介绍,他计划在西更道街3号经营一家牛肉面馆,目前店内已经完成装修,正要办理营业执照。10月初,我到历下区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工作人员告知需要开具&lsquo住改商&rsquo证明,并给了一张表格。吴先生说,根据工商局要求,他到芙蓉街居委会加盖公章,但被拒绝:居委会刚开始说不能开,后来说需要跟城管方面协调。
近两个月来,吴先生曾多次与芙蓉街居委会以及工商部门联络处理此事,迟迟没有答复。店面租金是一笔不小的开销,营业执照办不下来我的损失太大了。吴先生说。
■居委会 概不开具
12月14日下午,记者致电芙蓉街居委会咨询此事,工作人员称居委会仅是街道办事处下属单位,无法证明住宅性质变更,因此无法加盖公章,且民政部门早有规定,自2009年起概不开具住改商证明,即使工商部门有要求,居委会也无权处理。泉城路街道办事处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自己并不清楚相关业务。
■工商局 必须要开
历下区工商局工作人员表示,为保证居民生活不受影响,在住宅区域内营业必须经过相关部门及居民允许,除居委会可开具住改商证明外,街道办事处及业主委员会也可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