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推广53万只补贴价节能灯 居民可半价申购
济南日报7月28日讯(记者 王爽 实习生 崔敏)济南市经信委28日组织召开2010年度全市推广高效照明产品部署会,从会上获悉,今年济南市将推广高效照明产品53万只,包括50万只紧凑型节能灯,3万只双端直管荧光灯。记者了解到,济南市大部分县(市)区一般于本月底在各社区居委会、行政村委会接受登记,济南市大部分市民现在起就可购买补贴价节能灯了。
今年9月底前,济南市将以中央财政补贴方式在全市11个县(市)区推广高效照明产品53万只,补贴资金由中央财政补贴给中标企业,中标企业按中标协议供货价格的70%和50%,分别销售给大宗用户和城乡居民用户。我市将继续推进高效照明产品推广示范村活动,在广大农村地区推广使用高效照明产品,重点选择低效照明产品相对集中、基础条件好的企业、学校、政府机关和医院等大宗用户进行推广。各县(市)区根据推广任务和重点领域,采取座谈、会议等方式,7月下旬,组织中标企业和用户衔接,确定所需产品的型号、数量、建立服务联系。8月上旬至9月中旬,中标企业按照推进计划上门安装产品。8月至9月底,回收废旧灯管与安装高效照明产品同步进行。拆卸下来的废旧灯管由推广企业负责回收,由具备条件的废旧家电及电子产品回收处理专业企业进行无害化处理,实现资源循环利用。
本次推广的产品外包装和本件上都印制有“政府补贴、绿照工程”字样,社区居民个人申购原则上每人购买数量不超过30只,杜绝倒买倒卖行为。居民可以到居委会或村委会购买,各地区可购买时间根据各地区具体情况进行确定,一般在8月之前就可进行购买,年底结束。推广企业向大宗用户提供的产品质量承诺保证期应不少于1年,向居民用户提供的产品质量承诺保证期应不少于2年。
济南市经信委、财政局面向全市公开中央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监督举报电话(66605721),对节能灯安装不到位,弄虚作假,虚报冒领骗取财政补贴资金的行为,公众可通过公开电话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