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水价上调箭在弦上 将要加征污水处理费
11月16日下午,记者从济南市水价调整情况通报会上获悉,在全国普调水价的背景下,该市拟上调污水处理费的收费标准,由于污水处理费是自来水价格的组成部分,其上调必然引起自来水价格的上涨。按照法定程序,济南市物价局拟于 12月中旬召开城市居民生活用水价格(污水处理费)调整听证会,对调整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公开听证。
各地水价上调提速
10月8日,宁波宣布将分两步,在2010年将居民水价从目前的2.2元/立方米提高到3.2元/立方米,涨价幅度45.5% 。
最近几个月以来,包括上海、天津、沈阳、广州、南京等多个大中城市都举行了水价上调的听证会。有报道称,全国 35 个大中城市中,有一半的城市将在2009年完成上调水价,另有 1/3 的城市准备2010年上调水价,济南也不例外。
记者了解到,济南现行的每立方米 2.95元的居民生活用水水价,自 2005年调整沿用至今,在全省各市当中并不是最高的。目前,我省居民生活用水平均价格为2.803元/立方米,其中淄博每立方米 3.225 元、潍坊 3.2 元、泰安3元、济宁2.99元。
有分析称,9月份以后各大城市上调水价步伐加快,幅度更大,说明各地希望抓住今年CPI较低的“时间窗口”,冲刺完成水价上调。
济南“补涨”污水处理费
据介绍,我省自来水价格由三部分构成,分别是基本水价、水资源费和污水处理费。与全国50%的大中城市集中上调基本水价不同,济南市此次水价调整不涉及企业成本问题,只对污水处理费进行上调。
根据谁污染谁付费的原则,全国95%以上的城市已经开始征收污水处理费,济南市现行的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为平均每吨0.75元,在全省17市中收费最低。
省政府曾下文要求,2005年年底前设区城市污水处理费标准提高到每吨平均1.00元。但考虑到市民的承受能力,4年来,济南市一直没有上调污水处理费的价格。
记者了解到,济南市每年征收的污水处理费约1亿元,但污水处理系统的运营、建设的资金缺口仍达8000万元。所以,济南此次调高污水处理费并不是“领涨”,而是“补涨”。
据物价部门工作人员透漏,此次调整计划将污水处理费标准提高到平均每吨1元,居民生活用水承受涨幅要低于企事业等用水涨幅,实现水价每立方米平均上涨0.25元的目标。
省城一位资深污水处理专家表示,合理提高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既可以弥补污水处理经费不足,保证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转,又可以通过经济杠杆,减少企业的污水排放。
将首次实行新听证办法
济南市物价局拟于12月中旬召开城市居民生活用水价格(污水处理费)调整听证会,对调整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公开听证,这将是该市根据2008年12月1号新颁布的听证办法召开的首次价格听证会。
新听证办法规定,听证代表中,消费者人数不能少于五分之二;在听证会召开前15天,要公布参加的听证人,听证要点要通过媒体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