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出台22条措施 免小微企业3年内行政事业性收费
人民网济南9月11日电(陈心同)今天,山东省发布了《山东省实施就业优先战略行动方案》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式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两个文件。《意见》从实施就业优先战略、积极推进大众创业、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和创新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等五个方面提出了22条政策措施。
提出稳岗补贴标准,建立三位一体”工作机制和经费保障机制
在实施就业优先战略方面,实现4项突破。其一,实施就业优先战略行动,促进就业与产业转型升级、新型城镇化、信息化等发展战略的良性互动、深度融合。二是使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以及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可与小微企业同等享受就业创业扶持政策。三是提出了稳岗补贴标准,并将失业保险基金支持企业稳岗政策实施范围扩大到所有符合条件的企业。四是建立了失业动态监测、预测预警和预防调控“三位一体”工作机制和经费保障机制,研究制定应对失业风险的就业应急预案。
免小微企业3年内行政事业性收费,一次性创业补贴提高到12000元
在推动大众创业方面,实现6大突破。一是加强新型创业创新平台建设,鼓励各地盘活商业用房和破产、困难企业闲置厂房等资源作为众创空间。二是拓宽创业投融资渠道。设立省级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支持新兴产业领域早中期、初创期企业发展。完善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风险补偿机制,推行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代偿补偿制度。三是调整完善创业担保贷款。对创业园区、创业孵化基地以及大型商场、加盟连锁企业给予一定的创业贷款反担保信用额度,允许其在信用额度内为其所辖企业、商铺提供反担保。建立创业担保贷款奖励机制,落实担保基金风险补偿和奖励性补助政策。对从事网络创业的,按规定落实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四是加大降免力度,免小微企业3年内行政事业性收费。五是完善创业补贴政策,一次性创业补贴提高到12000元,有条件的市可将一次性创业补贴政策放宽到符合条件的新注册个体工商户,给予不低于2000元的补贴。六是发挥创业示范引领作用。重点扶持100家左右具备领军潜力和持续发展能力的大学生新创企业,在经营场所、投资引导资金、创业担保贷款等方面进行重点扶持。
鼓励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
在促进重点群体就业方面,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三支一扶”等服务基层项目毕业生到乡镇事业单位服务满1年后,如有岗位空缺,经考核合格,可与所在单位签订不少于3年的聘用合同。同时,鼓励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各市、县(市、区)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70%以上的见习单位,政府见习补助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将求职创业补贴范围扩展到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
完善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政策
在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方面,搭建资源整合的培训平台。整合各类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建立统一的实名制信息管理平台和培训机构准入与退出机制,对培训的全过程实行动态管理,逐步实现同一地区、同一专业培训质量标准和补贴标准统一。同时,完善职业培训补贴政策。对符合职业技能培训补贴范围人员参加中、高级职业技能培训并取得相关证书的,按国家规定逐步实行全额补贴,调动培训机构和劳动者积极性。
据了解,山东省城乡就业连续11年实现“双过百万”,城镇登记失业率一直控制在百分之四的目标内。2015年截止到7月,山东省实现城镇新增就业84.9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96.5万人,分别完成年度计划的84.9%和80.4%。2015年上半年,山东省发放一次性创业补贴8273万元、创业岗位开发补贴1227万元,分别增长35.4%和102%;发放小额担保贷款44.2亿元,贴息1.55亿元;山东省实现创业15.4万人,直接带动就业45.9万人,创业成为就业增长新引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