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法院:“余额宝”纳入执行财产查控范围
新华网山东频道 记者 王志
随着“余额宝”等互联网理财产品的盛行,很多投资者将银行存款存入“余额宝”用以投资收益。与此同时,不少法院执行案件却因被执行人银行账户内无存款而难以执结。记者28日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济南市市中区法院创新执行措施,将“余额宝”纳入执行财产查控范围,成功执结了多起案件。
“余额宝”是随着网络信息发展应运而生的一款比较流行的互联网金融产品,用户将存款转入“余额宝”即等同于购买了天弘基金公司发行的货币基金。因其方便、快捷、安全以及高收益等特点,受到很多人的热捧。
面对越来越多被执行人使用“余额宝”,原来许多银行存款被“余额宝”吸纳的现象,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将“余额宝”纳入到执行财产查控范围。当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法院执行人员在查无存款的情况下,会立刻到与“余额宝”对接的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查询被执行人资金情况;如果账户内存有资金,便向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送达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将资金扣划入法院账户。截至目前,市中区法院累计通过“余额宝”查询案件70余件、100多人次,成功冻结、扣划17.5万余元,许多案件得以顺利执结,取得良好法律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