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叫停17市补缴养老金“土政策”
山东商报 记者 郑心茹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4年11月7日至2015年1月7日,省委第三巡视组对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进行了巡视。2月11日,省委巡视组向省人社厅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昨日省人社厅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2014年9月,针对违规补缴社会保险问题,山东省人社厅下发了《关于停止执行各地自行出台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缴政策的通知》,要求各地立即停止执行相关补缴政策及违规转移养老保险关系,迅速开展自查自纠。目前,17市按照要求已全部停止执行自行出台的补缴政策和转接手续,全面开展了自查自纠,并报送了整改落实和违规处理情况。
加强对违规补缴社会保险费问题的监督检查,对监督检查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严肃处理。经核实,全省违规补缴转移共435人。责令有关市、县(市区)及时停止违规补缴转移行为,停发补缴人员待遇,清退违规补缴资金,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理。
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委有关规定,进一步改进文风,坚持“四个不发”原则,进一步减少了文件制发数量,压缩了文件篇幅,提升了发文质量。一季度全厅发文数量较去年同期减少20.5%。大力改进会风,严格执行厅会议管理办法,加强会议预算管理,控制会议规模,压缩会议经费。今年会议计划同比减少17%,会议经费同比降低21%。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及差旅、培训等一般性开支,杜绝出差期间发生与工作无关的报销费用。关于有的会议发票收款单位为旅行社问题,主要是因为参会人员多且均为基层工作人员,接送站任务重,将组织工作交由旅行社承办,该做法2013年就已停止,并对会务制度进行了规范完善,严格按规定举办各类会议。关于有的出差地为旅游景点问题,经认真核实,发现主要是交通费用发生地与开会地点不一致的情况,对有关费用差额部分已要求相关人员足额退回,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关于违规报销个人电话费、购置贺卡问题,已于2014年起停止报销电话费,同时,按照八项规定要求,2013年以来未再购置贺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