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生态补偿办法被比作"对赌":1微克污染物20万
1月28日,山东省2014年空气质量生态补偿结果揭晓。按照空气质量改善的程度,省级财政向17市发放生态补偿资金21335.5万元。其中聊城获补最多,为2403万元;菏泽以2041万元紧随其后;第三是济宁,1838万元。烟台获补最少,只有50万元。
曾经用于水污染治理的生态补偿,在山东被用到空气质量改善中。效果如何?
怎么补偿?
大气质量同比改善,省级给补偿;同比变差的,倒给省里补偿
有人把这个生态补偿办法,形象地比作省里和17个市的“对赌”。
那么,就让我们看看“对赌”的规则是什么。
按照2013年底出台的《山东省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的通知》,大气环境质量同比改善的市,为全省治霾做出贡献,将得到省级财政补偿;大气环境质量同比变差的市,拖了全省后腿,需要向省级补偿。补偿一季度结算一次,1微克污染物的价码是20万元。
具体说,山东以各设区市细颗粒物(PM2.5)、可吸入颗粒物(PM10)、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季度平均浓度同比变化情况作为考核指标,建立考核奖惩和生态补偿机制,上述4类污染物考核权重分别为60%、15%、15%、10%。
“这四类污染物,是影响山东空气质量的主要污染物,PM2.5更是重中之重,也是目前距离标准差距最大的指标。”山东省环境规划研究院院长谢刚说。
这个实施办法在征求各市意见时,意见并不一致。谢刚说,一些化工业多的城市,空气中的二氧化硫、二氧化氮比重较高,他们就希望加大这两项指标的权重,因为改善起来更容易见效。
还有系数。区位不同,大气污染物的稀释扩散条件也不一样。山东将17个地级市分为两类进行考核:一类是青岛等沿海四市,稀释扩散调整系数为1.5;另一类是济南等中西部地市,稀释扩散调整系数为1。谢刚说:“征求意见时,沿海城市觉得自己空气质量本来不错,改善起来难,就希望系数再大一点。”
“这个办法之所以可行,是基于两点认识。”山东省环保厅厅长张波说,“一,一个地方的空气质量,是各方面因素造成的,同比改善的幅度可以反映出治理工作改善的程度;二,颗粒物源解析表明,空气污染大头还是在本地,主要是自己污染自己。只要从自己做起,逐年改善,持续进步,空气质量就一定能改善。”
此前,山东曾在水污染治理方面试行这个办法。大汶河流经莱芜、泰安两市,省环保厅分别在两市交界处断面和下游进入东平湖处断面设立监测点,同比改善的市,可以得到补偿;同比恶化的,往省里交钱。当时这也被称为“连环责任制”。
管不管用?
如果落后了,当地党委、政府和环保部门备感压力,会迅速整治
空气质量生态补偿,仅仅是通过“钱”起作用吗?是,又不完全是。
“山东文化有个特点,人们爱面子。空气治理,把钱与面子放在一起,效果就明显了。关键时刻,各市看重的并不是钱,而是为荣誉而战。”张波说,几百万元,钱很少,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生态补偿,我们只是以此调动各市改善空气质量的积极性,形成争先恐后治理空气污染的局面。
据介绍,2011年、2012年山东主要大气污染物浓度连续两年下降,2013年却出现明显的污染反弹。“一年的污染反弹几乎抵消了前两年的治理成果。”张波提醒说,“别忘了半拉山东在海里,这说明,另一半内陆城市的污染还要严重得多。”
从2014年起,山东将“大气环境质量逐年改善”这个区域发展的约束性要求,纳入对领导干部的科学发展观综合考核体系,其中PM2.5浓度现状及改善率,分值占40分。“生态补偿每季度公布一次。空气质量如果落后了,当地人大政协有监督,群众就吐槽,当地党委、政府和环保部门就会有压力,就会迅速整治。”张波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