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居民医保新政:医疗费超额可享受大病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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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网济南9月29日讯(记者 孙乘昀)大众网记者从济南市社保局获悉,明年1月1日起实施的济南市居民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医保新政”),中大病保险保障范围由原新农合规定的20种大病,已经通过采取按医疗费用额度补偿的办法扩大到了“所有病种”。居民在享受了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后,超过一定额度的个人负担部分,还可以通过享受大病保险待遇予以补偿。
按额度补偿:居民一个医疗年度内个人负担合规医疗费用1万元(含)以上、10万元以下部分给予50%补偿,10万元以上(含)的部分给予60%补偿。
按病种补偿:2014年度对原20类大病单独给予补偿。个人负担合规医疗费用1万元(含)以上部分给予73%的补偿,1万元以下部分给予17%补偿。
需要注意的是,一个医疗年度内,居民大病保险按额度补偿和按病种补偿合计计算,每人每年最高20万元。并且与基本保险中的20是叠加算法。也就是说,最高报销(补偿)可以达到40万元。
大众网记者还了解到,医保新政将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参保人,因住院分娩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纳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实行定额包干支付,即顺产的800元、阴式手术产的1000元、剖宫产的19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