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今起整治“山寨保安” 保安需留存指纹
机关备案。
或许不少人还记得,6月9日本报曾刊发一名杀人嫌犯混进高档小区做保安的报道。记者随后调查发现,省城多数小区物业保安没有在公安机关备案,完全是“山寨保安”。昨天,济南市公安局召开全市单位自行招用保安员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从即日起开展为期3个月的单位自行招用保安员专项整治活动。
济南市公安局保安管理处相关负责人曾对记者表示,不少物业公司打擦边球儿,说自己招聘的不是保安,而是物业管理人员。而实际上他们招聘的物业管理人员就是保安。没有备案,最容易出现的问题就是保安底细不明,没有太多约束,而且保安流动性很大,一旦出现违法犯罪现象,对业主造成侵害,也给警方破案带来困难。
昨天,济南市公安局副局长吴德清表示,为期三个月的专项整治行动,将强化公安机关对保安服务行业的监督管理。
今后,警方将加强对物业企业以及机关、团体等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自行招用保安员的监管工作,全面推进娱乐场所专业保安配备工作,依法查处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在本单位以外或者物业管理区域以外提供非法保安服务行为,同时清理非法保安组织。警方将对未经许可,擅自从事保安服务、保安培训的单位,按照规定依法查处和取缔。
目前,随着《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的实施,全市保安必须经公安机关考试、审查合格并留存指纹等人体生物信息后,才发给保安员证件,允许上岗。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招用人员从事本单位或物业管理区域内门卫、巡逻等安全防范、服务工作的,必须在开始服务之日起30日内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公安机关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