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阳光女子医院获评“规范行医单位”
近日,2009年度民营医疗机构监管工作会议召开,济南阳光女子医院再次被评为“规范行医单位”,这是济南阳光女子医院连续第4年获得此项荣誉称号。
8年以来,济南阳光女子医院一直重视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坚持依法执业,规范行医,以报告会、学习会等各种方式提高医护人员的医风、医德意识,从而进一步保证了医疗服务的质量,减少了医疗投诉和医疗纠纷的发生,在2009年全年,济南阳光女子医院未发生一起医疗纠纷事件,这在整个医疗界是比较罕见的,甚至可以说在整个中国医疗界是独一无二的,赢得了所有患者的一致好评,获得了卫生部门的一致肯定。青岛新阳光医院、东营中西医结合医院、济南真爱妇科医院等省内各家医院纷纷到济南阳光女子医院来取经,学习济南阳光女子医院先进的管理经验和医风、医德教育经验。
济南阳光女子医院院长夏秀珍表示,金杯银杯不如群众的口碑,群众的口碑是医院好坏与否的最直接反映,规范行医是对一家医院的基本要求,也是医院必须承担的一种责任,也是医院必须履行的一项承诺。诚信服务,将规范行医落到实处,对济南阳光女子医院的发展来说意义重大,同时也对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的规范管理也起着重要作用。
济南阳光女子医院,凭借着各单位的支持,在济南女性中树立了良好的口碑。成为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安贞医院、北京女医师协会、上海市妇女病康复专业委员会等知名妇科医疗机构合作单位。2009年,2010年,济南阳光女子医院先后两次被济南市妇女联合会授予“三八红旗集体”荣誉。济南阳光女子医院现已有固定女性会员5万人,成为济南女性看病的第一选择。
济南阳光女子医院建院8年以来一直秉承“专业、专治,诚信为本”的发展原则,济南阳光女子医院坚持“让利于民、回报社会”的行医风范,济南阳光女子医院定期在济南社区开展科普知识宣讲,公益诊疗,对贫困母亲进行救助等公益性活动,济南阳光女子医院获得了各级单位的表彰,市民的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