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清理 “临时工”调离执法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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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要求,实行违规执法人员“零报告”。违规执法人员包括劳动合同制、劳务派遣、临时借调等非在编人员,必须调离行政执法岗位并收回执法证件。
记者今天获悉,市法制办将结合行政执法证件年审工作,对执法人员资格进行专项清理,并要求实行违规执法人员“零报告”。违规执法人员包括劳动合同制、劳务派遣、临时借调等非在编人员,必须调离行政执法岗位并收回执法证件。这也意味着,“临时工”执法现象将在济绝迹。
近年来,各地频频发生暴力执法事件,在这些备受关注的事件中,经常出现“临时工”或“合同工”参与行政执法的情况。为加强执法人员管理,市法制办将对执法人员资格进行专项清理。我市提出,对超期未审验的执法证件全部予以注销,对因离职、退休等不在行政执法岗位的人员,收回其证件并注销。
另据了解,目前,我省已拟定了《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草案)》。该条例草案拟规定,行政执法人员应参加专业法律知识和公共法律知识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行政执法证件后,才能从事行政执法工作。而行政执法机关聘用的劳动合同制人员、劳务派遣人员、临时借调人员以及其他无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不得从事行政执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