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6月1日起各用人单位劳动用工需网上备案
舜网-济南日报
记者今天从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济南将建立规范统一的劳动用工网上备案制度,从6月1日起,全市各类用人单位应按照《劳动合同法》、《山东省劳动合同条例》的有关规定,在网上办理劳动用工备案手续。
据了解,用人单位可在市人社局门户网站上点击进入济南市劳动用工备案系统,简单填写单位基本信息并提交,审核完成后即完成注册,实现劳动合同备案、劳务派遣单位备案、使用劳务派遣信息登记、企业落实工资指导线备案、建筑类单位用工信息登记等多项业务一站式线上办理,减少用人单位的办事环节。中央、省属等驻市内六区的用人单位,在市社保局参保的,劳动用工备案由市人社局审核驻县(市)的用人单位,由所在县(市)审核。市属及以下用人单位,由其参保所在地的县(市)区审核。
据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通过劳动用工备案促进全市各类用人单位,特别是各类小微企业建立规范的劳动合同制度,提高全市劳动合同签订率,切实维护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