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出台创卫生城督查办法 “不卫生”请拨12345
来源: 济南时报
时报3月8日讯 (记者李永明)3月中旬,山东省爱卫办将对济南创建国家卫生城市进行预评测,创卫进程迎来第一个重要节点。8日上午,全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总指挥部第二次全体(扩大)会上,济南提出“科学创卫、规范创卫”原则,围绕市民关注的城市环境等展开,并明确督查办法。市爱卫办与12345市民服务热线共同开设创卫投诉热线、设立群众卫生问题投诉平台,受理群众举报和投诉。
目前,市创卫总指挥部已确定对历下、市中、槐荫、天桥、历城、长清及高新区管委会7个建成区创卫工作,实行派驻式督导检查。督查组以派驻方式,进入各承担创建任务区,实行全天蹲点督导检查。督查方式采取日常督查与专项督查相结合,领导督查与社会督查相结合,区块督查与部门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围绕国家卫生城市10大项标准、66项基础指标和创建国家卫生城市10项申报条件及《国家卫生城市暗访综合评价评分标准》等重要内容,督导组将分区域逐条逐项开展督查。
市创卫总指挥部派驻5个督查工作组,在履行具体工作职责基础上,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进行全方位、不间断督导检查,按计划或实地随机检查,着重督查重点地区、难点热点问题和工作薄弱环节。同时,市创卫总指挥部将展开专项督查,各创卫督导检查组及各专项工作组共同组织实施,根据创卫进展情况,每天一检查,每周一暗访,每周一通报,并同时报市、区两级指挥部,着重督查通报工作差距大、进展缓慢的项目。
在创建国家卫生城市过程中,济南引入社会督查,向市民征集投诉线索。市爱卫办与12345市民服务热线共同开设创卫投诉热线、设立群众卫生问题投诉平台,受理群众举报和投诉,对群众所反映的问题,由创卫总指挥部责成相关单位限期整改。
对督查发现的一般性问题,市创卫督查组签发《督查整改联系单》,重大问题、重大事项由市创卫总指挥部或市领导签发《督办函》,督促责任单位限期解决。在接到《督查整改联系单》或《督办函》后1个工作日内,相关创卫责任单位应制定整改方案或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和时限,报市创卫总指挥部备案。市创卫总指挥部对整改或工作落实情况随时进行跟踪,反复督办,直至整改完毕。
据悉,督查结果作为创卫责任单位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对整改措施不到位、工作不力的单位,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对造成不良后果,影响创卫工作大局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单位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