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3月1日实行注册资本认缴制 27类行业暂不执行
鲁网 记者 王文婷 通讯员 王冰 杜陶羽
今后公司登记注册不再提交验资报告,工商机关也不再登记企业实收资本。对多数企业而言,登记时需要提交验资报告的情况即将成为历史。记者从济南市工商局获悉,济南市登记注册公司将于3月1日起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但有27类行业暂不执行。
为进一步降低准入门槛,优化营商环境,加快市场主体发展,按照国家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要求,济南市将于3月1日起执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公司股东或者发起人可以自主约定认缴的出资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期限,并将股东认缴出资额或者发起人认购股份、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缴纳情况通过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工商机关仅登记公司股东认缴的出资总额或者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即通常意义上的公司注册资本,实收资本不再作为工商登记事项,而公司股东(发起人)需要对缴纳出资情况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责任。
同时,现有的注册资本登记“门槛”也随之放宽。除了因法律、法规对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特定行业之外,取消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三类注册资本门槛。公司设立时全体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限制、货币出资金额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两年内缴足出资的期限也随之取消。
据济南市工商局企业注册局王圣水局长介绍,从企业发展的层面看,一是登记注册无需验资,企业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确定注册资本金规模和缴付时限,意味着注册门槛和创业成本的大幅降低。二是对于一些创新型企业,出资比例、出资方式和缴付期限的“零限制”,企业可以通过知识产权、实物、土地使用权等财产形式实现灵活出资,克服货币资金不足的困难,有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另据了解,为了维护维护金融稳定,按照现行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目前银行业金融机构、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保险公司、直销企业、融资性担保公司、典当行、小额贷款公司等27类行业仍需要继续实行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