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工资指导线:垄断企业涨工资不得超15%
济南市政府近日公布了2010年全市企业工资指导线。原则上以2009年我市法人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9883元为基数,基准线为职工平均工资增长15%。济南市规定,垄断企业及国家财政补贴的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幅度不得突破基准线。
在规定今年全市企业工资指导线的基准线的同时,济南市还规定,上线(预警线)为职工平均工资增长23%,下线为职工平均工资增长6.5%。根据要求,企业可根据生产经营状况,按照工资指导线的要求安排工资增长。但垄断企业及国家财政补贴的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幅度不得突破基准线。
同时,济南市提出要调整企业经济效益与职工工资最低增长比例。企业工资最低增长比例设定为0.4%,即企业实现利润每增长1%,职工工资应至少增长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