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102家建筑企业立签字:绝不拖欠农民工工资
齐鲁晚报 记者 陈伟 通讯员 关学军
15日上午,济南市召开在建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主要负责人清欠工作大会上,省城102家建筑企业立下“军令状”,绝不拖欠农民工工资,保证按时足额发放。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要求,各个建筑企业的工程款要优先支付农民工工资,实现“零拖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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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建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施工企业须严格按照“谁承包、谁负责”的原则,由总承包企业对所承包工程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负责,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农民工工资,确保2014年元旦、春节期间本企业按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
此次立下“军令状”的102家企业,包括济南当地企业34家,外地进济企业68家,会上均与济南市建委签订了《济南市建筑施工企业防范处置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目标责任书》。
济南市建委负责人表示,总承包企业对收回的工程款应当优先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总承包单位要把工资发放到务工者本人手中,并保存工资发放记录,严禁将工资发放至班组长、‘包工头’手中。否则一旦出现问题,均要由施工总承包企业负责。”
据了解,济南市建委还要求施工企业须依法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健全“三表”,包括济南市建筑施工现场劳动用工情况实名登记表、考勤表、工资发放表。如果发生农民工工资拖欠并引发群体性事件的,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在1小时内赶到现场组织协调和妥善处理。
“对存在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或劳动用工、工资发放不规范行为造成纠纷引发群体性乃至恶性事件的企业,济南市将记录其不良行为,并依法限制其市场活动;情节严重的,降低其资质等级或吊销其资质证书,甚至驱逐出济南市的建筑市场。”建委负责人说。
另外,从即日开始,济南市将对各施工总承包企业近年来已竣工工程、在建工程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全面排查,着重对不同投资主体的工程拖欠情况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摸底。建委还将督促各个建筑施工企业对存在农民工工资拖欠隐患的要及时进行有效整改,对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要限期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