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降低网络交易市场门槛 无实体店可用住宅
济南日报
本报今日刊登的省工商局出台《关于促进全省网络经济健康快速发展的若干意见》的消息,受到网上创业者和网络交易平台的广泛欢迎。记者今天从市工商部门获悉,为加快我市网络经济健康发展,市工商局正简化网络商品交易市场准入门槛。
市工商局规定,没有实体店铺(含仓储)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在办理工商登记时,可以将已取得产权或使用权的住宅直接作为经营场所,同时不需要提交业主委员会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同意改变房屋用途的证明文件。
针对网店经营商品种类多、部分网上经营者同时经营实体店铺的情况,市工商局明确,本市网上经营者既可以灵活核定利用互联网销售××或提供××服务等能体现其行业和经营特点的经营范围,也可以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的大类申请一般经营项目,预留未来发展空间。此外,准备在济南成立注册资本50万元以下的电子商务公司的创业者,还可以享受两年期零首付的创业政策,如果在3个月内难以缴足首期注册资本,可以在两年内与后期出资一并缴足。
在新出台的政策中,鼓励发展网上商城、现代物流、专业交易平台等内容,受到我市各大网络商品交易平台的关注。市工商局已启动针对网络商品交易平台企业的专项调研指导,目前接受调研的13家交易平台都已基本建立了平台内经营者的营业执照登记备案或自然人实名登记制度,韩都衣舍、芙蓉街、舜网团等较大的电子商务公司还表达了争创省、市著名商标的愿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