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定点屠宰台账取缔私屠滥宰
本报有关私屠滥宰、生猪注水报道刊发后,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此类行为的专项整治行动。17日,市食安办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生猪屠宰管理,定点屠宰建各项台账记录,私屠滥宰多部门联合打击。
?定点屠宰
外地入济企业须登记备案
生猪定点屠宰场按照合理布局、适当集中、有利流通、方便群众的原则设置,注重提高屠宰加工的规模化和集约化程度,确保屠宰加工质量。鼓励和支持发展规模化屠宰全面提高中小型生猪屠宰加工水平,规范加工流程,提高优质生猪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加强外地入济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的监管,外地入济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要向商务部门进行登记备案。
要加大对生猪定点屠宰行为的监管力度,严格落实屠宰企业肉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严禁定点屠宰企业出借、转让定点屠宰证书或标志牌。督促企业按照全省统一制定的台账管理要求,完善生猪入厂(场)登记、肉品品质检验、产品出厂(场)流向以及无害化处理等各项台账记录,做到追溯记录规范完整。畜牧兽医部门要积极配合商务部门,加强生猪屠宰检疫,严格开展屠宰同步检疫监管。
?私屠滥宰
各部门应明确职责、联合执法
商务部门要严厉打击冒用或伪造定点屠宰证书标志牌,对生猪或生猪产品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屠宰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的违法行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严格肉品市场准入,以各类经营猪肉的批发市场、农贸市场、集贸市场、超市等为重点,加大巡查和执法力度。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监督餐饮服务单位和集体食堂落实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在采购肉品时严格查验检疫检验证明,确保所使用的肉品全部来自定点屠宰企业。
根据属地管理的原则,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要把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作为当前食品安全工作重点之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开展辖区内定点屠宰的宣传工作及私屠滥宰点的调查取缔工作,做好本区域内生猪屠宰活动的监督管理。
?重点整治
引导被依法取缔的商户另谋职业
针对私屠滥宰、生猪注水等行为,采取进村打、公路截、市场堵、饭店查的办法,对城乡结合部、行政区域交界地、偏远农村、肉品加工集中地等私屠滥宰高发区域,通过落实查处与群众举报相结合,定期排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等多种措施。
坚持做好宣传疏导工作,妥善处理各种矛盾和问题,加强对生猪屠宰商户的思想教育,做到刚性执法与柔性教育相结合,设立预警机制,建立应急预案及时应对突发事件。对被依法取缔的私屠滥宰行为的商户,要采取措施积极引导他们另谋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