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家庭农场初探 任道重远的新型农业经营形式
中华网 记者 张岩
首次出现在中央一号文件中“家庭农场”概念成为今年农业发展的热词。随着山东省会济南第一家家庭农场的登记注册,家庭农场如雨后春笋般掀起热潮。有消息称济南家庭农场目前平均达到每2天一家。
日前,人民网记者在对济南当地家庭农场调查时感到:作为一种新型农业经营形式的家庭农场任道而重远。
济南家庭农场破茧而出
2013年2月20日,济南市长清工商分局平安工商所颁出了该市首张名称核准为“家庭农场”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此举标志着济南首个家庭农场——“济南市长清区云臻家庭农场”正式成立。
农场主齐先生告诉记者,他通过土地流转手续获得了一整块山坡地的使用权,准备开展规模化的农业种养殖生产,从事树木、果树农作物、蔬菜的种植销售以及家畜、家禽的养殖与销售。
7天后,济南东部的章丘市辛寨镇辛三村的村民刘继君也拿到了当地第一张新鲜出炉的“家庭农场”营业执照。刘继君向记者介绍,现在他有1680亩地,未来想承包3000至5000亩。经营范围为“粮食作物、蔬菜、水果的种植与销售”。
3月7日,章丘市惠龙韭园家庭农场成立,该农场坐落在章丘市刁镇柴家农业示范园内,年仅24岁的大学生陈会龙成为首个最年轻的农场主。
各类家庭农场在2013年春风的吹拂中如新绿翠芽令人兴奋。记者从山东省农业厅经管处了解到,不仅是济南,在山东半岛城市圈和济(南)淄(博)城市圈周边也都有大量家庭农场涌现。
家庭农场对现今农业结构调整的作用
在山东省济南市章丘惠龙韭园家庭农场一办公室内,农场负责人赋予了家庭农场这样的解释:家庭农场是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实际上,农业的农业规模化、集约化生产经营在早些年已经出现于各地,农民承包的土地向专业大户和农民合作社流转也是时下的一种趋势。今年,国家在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创新方面出现的悄然变化,让家庭农场这一形式引发了诸多人的联想,也使很多立志从事农业的志士涌进了这条大船。
家庭农场对现今农业结构调整的作用尚无任何经验,不过一些专家预测,这种形式有利于中国未来农业生产经营的持续发展。
山东省社科院农经所研究人员王新志认为,作为农业家庭经营的最高形式,家庭农场的提出既顺应了当前我国农业发展的新趋势,也破解了我国未来农业经营主体的稳定性和持续性难题;既坚持了农业家庭生产经营的特性,又通过适度规模经营达到了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目的;同时还是对工商资本汹涌“入农”的一种矫正。
家庭农场发展任道重远
在刚刚结束的全国两会上,一些代表委员认为,家庭农场能够有效解决城镇化进程中农村人口大量外流而导致的土地闲置抛荒问题,作为一种新型的生产经营主体,保证了“农地农有、农地农用”,避免了农地“非农化”倾向,能够促进农业经济的发展,是中国特色现代农业的发展方向。
但是,中国从事农业生产一线人员年龄结构老化、农场主土地来源以及家庭农场的法律地位等问题,也都成为家庭农场发展亟需面对的难题。
据了解,中国从事农业一线的农民平均年龄已经超过50岁,老年人成为种地的主力军,老龄化正成为农业发展的隐患。济南市章丘辛寨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社长纪经长认为,“谁来种地,地怎么种”,已经成为当前政府和百姓必须面对和解决的重大问题。
土地从哪里来?从调查中不难发现,家庭农场的土地主要来自于农民变市民以及进城务工后的承包地流转,城镇化率似乎成为家庭农场土地来源的主指标。
章丘市农机局农机管理站站长赵均胜说,“土地托管”即农民把土地以委托的形式交给合作社进行耕种是目前土地变细碎为整体的主要形式。但土地托管也只是应急环境下的暂时解决办法。如何将土地往家庭农场方面靠,以保证土地使用的稳定性和持续性,还有诸多问题需要探讨。
不少人认为,家庭农场虽然已经出现,但是各项制度还不健全。如何尽快给予家庭农场应有的法律地位,并制定专门的财政、税收、用地、金融、保险等一系列政策来重点扶持家庭农场,让农场主放心大胆地去经营,考验着政府的工作细度和力度,尤其要让家庭农场获得法律上的认可和保护,实在是任重道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