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来临 举报问题食品可获30万元奖励
6月11日至17日为2012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今年的主题是“共建诚信家园,同铸食品安全”。为进一步强化对食品安全的社会监督,鼓励公众参与食品安全监管,济南市政府日前颁布《济南市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实施办法(试行)》,面向全体市民征集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线索。根据规定,举报的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的,举报人最高可获得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如有特别重大贡献的,经济南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批准,可不受此限制。
根据这一奖励办法,举报的违法行为有涉案货物并且可计算货值的,经查证属实,由有关部门按照违法案件涉案货值金额的一定比例奖励举报人。对突发食品安全事件或者涉及人体健康、生命安全,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食品安全问题及时进行举报,并积极协助调查处理的,视情况给予1000元至10000元奖励。举报违法制售、使用食品非法添加物,生产假冒伪劣食品的地下“黑窝点”“黑作坊”的,举报人属于违法生产经营单位内部或者食品行业内部人员的,应在相应奖励等级基础上提高一个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