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的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提高肉类蔬菜流通组织化、信息化水平,增强质量安全保障能力,解决肉类蔬菜流通来源追溯难、去向查证难等问题,根据《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加快我市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
肉类蔬菜质量安全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乃至生命安全,建立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有利于提高流通主体的质量安全责任意识,强化防范措施,形成溯源追责机制,创造放心肉菜渠道品牌;有利于消费者查询和维权,改善消费预期,促进明白放心消费;有利于增强政府部门对问题食品的发现和处理能力,提高食品安全和公共服务水平;有利于促进现代流通体系的发展完善,提高市场运行调控水平;有利于促使生产者按照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加工,从源头提升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对建立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重要性的认识,明确责任,强化措施,确保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政府推动、市场运作、社会参与、分步实施”的原则,以肉类、蔬菜为重点,以信息技术为手段,在整合和规范现有肉类蔬菜流通追溯资源的基础上,建立完善以追溯管理平台为中心、批零市场等7个流通节点为终端的肉类蔬菜流通追溯管理体系,实现索证索票、购销台账电子化,形成肉类蔬菜流通信息、责任追溯链条,提高经营主体的责任意识,提升肉类蔬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二)工作目标。用1年半时间,基本建成覆盖市区全部大型肉菜批发市场、大中型连锁超市、机械化定点屠宰厂和60%的社区菜市场(含农贸市场,下同)、部分餐饮食堂等团体采购单位的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做到流通节点信息互联互通,形成完整的流通信息链条和责任追溯链条,实现肉类蔬菜流通信息的正向跟踪、逆向溯源,强化对经营主体的责任约束。
三、强化基础建设,构建标准规范的肉类蔬菜流通追溯管理系统
(一)建设市肉类蔬菜流通追溯管理平台。按照商务部统一采集指标、编码规则、传输格式、接口规范、追溯流程“五统一”要求,开发建设市肉类蔬菜流通追溯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市追溯管理平台),实现经营主体管理、流通信息汇总、数据统计分析、应急事件处置、信息查询服务、监控考核等功能。监控平台设在市商务局,负责全市肉类蔬菜流通追溯管理工作的统一指挥和调度。市追溯管理平台开设县(市)区(含济南高新区)工作窗口,负责辖区内相关肉类蔬菜流通追溯管理工作。
(二)建设7个流通节点追溯管理子系统。按照“统一规划、政企共建、企业维护”的要求,结合企业内部信息化改造,在批发市场、社区菜市场、大中型超市、团体采购单位、机械化定点屠宰厂、产销对接核心企业、外埠肉品集中检验点等7个流通节点,根据统一的信息采集标准和数据传输协议,建设和运行追溯管理子系统,作为肉类蔬菜流通的信息采集终端,与市追溯管理平台联接。
1.批发市场追溯管理子系统。结合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市区商业网点规划,按照统一规划、同步实施的要求,在匡山农产品综合批发市场、海鲜市场等大型肉菜批发市场安装和运行追溯管理子系统。支持批发市场以专用机具为录入设备,以集成电路卡(IC卡)为载体,以局域网为支撑,开展进货信息采集、质量检测、批发分销、结算等关键环节的电子化流程再造工程。
2.社区菜市场追溯管理子系统。根据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社区菜市场规划,结合标准化社区菜市场升级改造,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要求,在市区60处社区菜市场安装和运行追溯管理子系统。支持社区菜市场以集成电路卡为载体,以局域网为支撑,开展进货验证登记、质量检测、零售打单、查询服务等关键环节的电子化流程再造工程。
3.大中型超市追溯管理子系统。结合市区商业网点规划和“农超对接”等工作安排,在银座、华联、大润发等大型连锁超市,对商品管理系统进行对接改造,使其具备信息标准化采集、销售价签附加追溯码、信息上报等功能。
4.团体采购单位追溯管理子系统。在大学科技园、山东大学、山东省实验中学等团体采购单位,安装和运行追溯管理子系统,使其具备供应商管理、进货商品登记、耗用管理、信息上传等功能。支持团体采购单位开展进货登记、索证索票和质量检测等关键环节的电子化流程再造工程。
5.定点屠宰企业追溯管理子系统。结合定点屠宰厂设置规划和屠宰行业调整发展,运用集成电路卡和无线射频技术(RFID),对定点屠宰企业现有追溯终端系统进行升级改造,使其具备主客体同步追溯功能。
6.产销对接核心企业追溯子系统。在山东锦绣源实业有限公司、济南华联超市唐王生鲜加工配送中心等产销对接核心企业,改造现有内部追溯管理系统,实现对所经营的肉类蔬菜流通信息的标准化采集。7.外埠肉品集中检验点追溯管理子系统。在外埠肉品集中检验点建立追溯管理子系统,对外埠肉品进行查验、登记、追溯码生成,建立电子台帐,并核发生猪产品销售凭证。
(三)推进6项基础建设。
1.建设批发市场电子化结算系统。把大型肉菜批发市场全部纳入试点,推行电子化统一结算,利用技术手段改造交易模式,从流程上强化对经营主体的管理,确保监管信息的真实性和有效性,满足追溯需要。
2.推进肉类蔬菜生产的规模化和品牌化建设。加快屠宰行业布局调整,淘汰落后产能,提高行业集中度。支持屠宰企业实施屠宰加工、检疫检验、冷链储运等标准化升级改造。优化区域布局,建设一批优质蔬菜生产园区和基地。以章丘大葱、商河大蒜、历城唐王大白菜等品牌为重点,全面推行标准化生产,培育省内外知名蔬菜品牌。
3.建设肉类蔬菜流通主体实名管理系统。对各流通节点经营主体,全面推行实名备案登记制度,配发农产品流通服务卡,并在市级追溯管理平台建立各流通节点数据库,归集经营主体相关信息。
4.建设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对大型肉菜批发市场的进货信息采集、批发分销、质量检测、电子结算等进行监控;对机械化定点屠宰厂的静养待宰、检疫检验、无害化处理等关键环节进行实时监控。
5.建设商品质量检测准入系统。研究制定肉类蔬菜的产地证明准入、质量检测等质量安全准入制度。整合现有质量检测体系,支持检测室(点)进行样品采样、药品耗用、质量检测、结果上报等关键环节的电子化流程再造。
6.推进社区便民放心菜体系建设。进一步推进标准化菜市场建设,力争用2年时间,实现市区60%以上的菜市场达到商务部有关标准要求,满足市民15分钟生活圈内放心购菜和便利购菜的基本需求。
四、强化工作措施,全面落实流通追溯体系建设各项任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市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大力支持,密切配合,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加强协调配合。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及时协调解决制约追溯体系运行的有关问题。要建立部门联动机制,组织开展联合检查,确保追溯体系的各个环节监管到位。
(三)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对批零市场流通设施信息化升级改造项目,按有关政策给予扶持。对肉类、蔬菜生产流通企业,落实农产品增值税抵扣、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等优惠政策,确保鲜活农产品运输畅通。
(四)营造良好宣传氛围。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采取多种方式,充分宣传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宣传引导、鼓励消费者主动索要购物凭证,积极维权,明白放心消费。通过发布追溯管理先进企业名单、褒扬典型等,提升消费者对可追溯肉类蔬菜的认知度,扩大品牌效应。
附件:1.济南市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济南市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责任分工表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一一年四月一日
附件1:
[b]济南市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b]
组 长:齐建中 (副市长)
副组长:耿建新 (市政府副秘书长)
史同伟 (市商务局局长)
成 员:鲁德和 (市公安局副局长、交警支队支队长)
王 毅 (市财政局副局长)
朋 星 (市教育局副局长)
王照亮 (市城管执法局副局长)
郑鲁伟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袁 军 (市农业局副局长)
曲国华 (市商务局副局长)
朱兴利 (市卫生局党委副书记)
宋尔良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巡视员)
陈广平 (市法制办副主任)
孙世平 (市畜牧兽医局副局长)
杨先杰 (市工商局副局长)
丁正罡 (市质监局副局长)
王洪龙 (市国税局总会计师)
吕建涛 (济南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王继民 (章丘市副市长)
翟 军 (平阴县副县长)
孙学君 (济阳县政府党组副书记)
李冬利 (商河县副县长)
李光忠 (历下区副区长)
于 红 (市中区副区长)
满 斌 (槐荫区副区长)
李 建 (天桥区副区长)
杨玉军 (历城区副区长)
张 彦 (长清区副区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曲国华兼任办公室主任。今后,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和办公室主任职务如有变动,由该成员单位接任领导自然替补,并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通知。该项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自行撤销。
附件2:
[b]济南市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责任分工表单位责任分工[/b]
[b]
单位
责任分工
市商务局
负责肉类蔬菜追溯体系建设的组织、指导和协调。
市农业局
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以及标准化蔬菜生产基地建设和种植环节的监管。
市畜牧兽医局
负责生猪等畜禽标准化养殖基地建设和养殖环节的监管以及生猪产品的检疫工作。
市工商局
负责对市场、商场肉类蔬菜经营秩序进行监督管理,督导市场、商场落实生猪产品索证索票、台帐管理等制度,严厉打击不法经营行为。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
市交通运输局
负责菜篮子“绿色通道”相关政策落实。
市公安局
负责菜篮子“绿色通道”相关政策落实。
市质监局
负责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省地方标准的组织实施,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市国税局
负责贯彻落实农产品增值税抵扣等税收政策。
市财政局
负责配套资金的落实和专项资金的监管。
市教育局
协助做好教育系统所属学校肉类蔬菜追溯系统建设 有关工作。
市城管执法局
负责未经批准擅自占道经营摊点的清理整治。[/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