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入围国家“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
济南日报
从北京传来好消息,在财政部、住建部、环保部、国家能源局等四部委推出“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竞争性评审工作中,济南最终在全国“2+26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中,以第三名的成绩成功入围。这意味着,济南将拿到每年7亿元、3年共计21亿元的中央财政专项资金支持。
据悉,“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竞争性评审工作,是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上“推进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的重要指示精神实施的。
通过3年试点,我市要完成以下目标:到2020年,完成清洁取暖改造面积1.53亿平方米,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面积2110.5万平方米减少取暖煤炭消费量187万吨,排放量比2016年下降62.3%实现全市100%清洁取暖,实现100%散煤销号清零。
根据四部委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实施清洁取暖通过六大路径:
一是“拆”——实施燃煤锅炉淘汰暨超低排放改造项目。按照条块结合、属地为主、应拆尽拆、应改尽改的原则,拆除所有35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35蒸吨以上燃煤锅炉全部实现超低排放。此项目完成后,济南市将成为全国第一个实现35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全部淘汰的省会城市。
二是“引”——实施长距离外热入济项目。根据我市供暖热源现状、热网和热负荷空间分布和发展规划,引入周边余热,形成一张热网、多个热源、供需协调、市场运行的供暖格局。
三是“联”——实施区域能源互联网高效供暖项目。以燃气三联供为主供热热源,同时将地源热泵、空气源热泵、蓄热蓄能等多种新能源方式作为辅助热源,通过能源互联网技术调度分配,做到多能互补、清洁高效供暖。
四是“改”——实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继续实行政府补贴,对具有改造价值的既有建筑实施节能改造。
五是“换”——实施中深层地热清洁供暖项目。在地热资源丰富的县城(商河、济阳、章丘)及城乡接合部,改革更换供暖方式,利用中深层地热能开发技术,按照“统一规划、分布实施”的原则,实施中深层地热集中供暖。
六是“替”——实施清洁能源替代项目。在广大农村地区,按照“宜电则电,宜气则气”的原则,鼓励农民在采暖季以电替煤,具备条件的地方以天然气替煤,探索以规模化沼气替煤,实现散煤销号清零。
通过实施清洁取暖工作,让市民在温暖过冬的同时,实现大气质量进一步好转,为“打造四个中心、建设现代泉城”营造更好空气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