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若物价连续高涨将发临时价格补贴
来源:舜网-济南日报 作者:卢虹
即日起,在物价上涨达到一定幅度和时间后,济南市困难群众将得到政府发放的临时价格补贴。今天,济南市物价局等7部门联合下发通知,对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进行完善。据悉,该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市物价局等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通知》(济价综字〔2011〕90号)同时废止。
启动
价格指数连续3个月同比超过5%(含5%)时
中止
价格指数连续3个月同比回落至5%以下时
发放方式
在第3个月价格指数发布后30日内一并发放,直到联动机制中止
具体标准
当地月城乡低保(失业保险金)标准×月价格指数同比涨幅
(价格指数特指“城镇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