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一小区买下车位还得另交“看管费”
来源:济南时报
“花费近8万元买了地下车位,物业还要求每月交100元看管费。”23日,二环西路附近一小区居民陈先生告诉记者,小区地上车位每月需交费80元,他在自己买来的地下车位停车,所交费用反而比地上车位还贵。他表示,物业未经自己同意就收车辆看管费,很不合理。
市物价局工作人员称,收看管费需和业主约定,物业不得擅自收取。 “对业主的车位,物业可收取停车服务费,但每月最高不得超过38.5元。”
业主反映:“未经同意收百元看管费,太贵了”
陈先生表示,他所住小区的车位分地上和地下。地上车位每月收费80元,他花了近8万买了一个地下车位,没想到小区物业要求每月交100元看管费。
“要收看管费,至少要征得业主同意吧,说收就收很不合理,而且100元也太贵了。”他说,自己找过物业,但工作人员称,收费标准就是这么定的,100元看管费里包括电费和保险的费用。
陈先生说,现在他在自己车位上停车,时常被物业人员催交100元看管费,有一次物业还表示“再不交,对停车将另行处理”。
他说,对收看管费一事,小区里还有一些业主也表示质疑。“在自己的车位上停车,咋还非得要交看管费?”他说,据其了解,附近的金色阳光花园等小区地下停车场,并没有什么看管费。
物业人员:不交看管费停车场“门禁”不放行
23日下午,记者来到位于二环西路东侧的该小区物业公司,前台一男子表示,自己不是物业的,物业值班人员此刻不在公司。
随后,记者来到小区内一处地下停车场。一名男子正通过手中的遥控器控制门禁系统升降杆,将相关车辆放行。他告诉记者,自己是物业工作人员,负责看管车辆。“这里的地下车位只出售不出租,车主须每月交纳100元看管费。”他说。
他表示,车辆24小时有人看管,如果出现被盗等情况,物业会担责。“不交看管费,谁给你看车啊?”
100元费用有没有业主不交?他说,以前有不交的,但现在只要是买了车位停车的,都交了。“交钱后我们会发一张卡,车主刷卡进出停车场,不交钱就没卡,‘门禁’也不会放行。”“交了钱也保险啊,我们全天都有人看管,这样停车也放心。”他说。
物价部门:收看管费需业主同意否则不得收取
在停车场的墙上,记者看到一则由小区物业张贴的通知。通知对购买地下车位的业主表示,从2012年6月底开始物业公司未收取任何费用,已垫付水电费近4万元,由于严重亏损,物业已无力再垫付任何费用。
通知提到,物业管理处拟对地下车位收取看管费,每月暂按100元收取,管理处安排专人看管并购买保险。
对此陈先生质疑,小区物业私自收取该费用不合理,就算要收费,也应与业主协商并降低费用。
市物价局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处工作人员表示,根据济南市目前的相关规定,对于地下车位,在没有业主委员会的情况下实行政府指导价,考虑到停车场的运营、保洁等,物业可收取停车服务费,基准价格为35元/辆/月,下浮不限,可上浮10%,即最高收费每月38.5元。“如果高于该费用,业主可以进行举报。”
该工作人员称,至于车辆看管费,物业需和业主协商约定,如果业主表示车辆不需要看管,物业不能擅自收取。“如果业主和物业在前期合同中没有看车方面的约定,看管费可以不交,业主只需交纳停车服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