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1354处电子眼全开启 15种交通违法行为将无处遁形
济南日报
记者今天了解到,交警部门全面启动市区各种交通执法抓拍和电视监控设备,重点对15种交通违法行为24小时进行采集抓拍,强化非现场执法手段,15种交通违法行为将无处遁形。
日前,济南交警根据交通形势发展和变化的需求,结合我市交通科技管理建设和使用的情况,决定在前一段时间全市开展视频会战严查交通违法的基础上,全面启动市区各种交通执法抓拍和电视监控设备,重点对15种交通违法行为24小时进行采集抓拍,强化非现场执法手段,进一步维护我市交通秩序。
15种违法行为主要包括: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机动车逆向行驶的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在人行横道、网状线区域内停车等候的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且驾驶人不在现场,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机动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机动车不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违反规定使用专用车道的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的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在禁止掉头或者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掉头的通过路口遇停止信号时,停在停止线以内或路口内的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驾驶时拨打接听移动电话,收看编发移动电话信息的。
据了解,目前我市共有固定测速设备、闯红灯抓拍设备、电视监控视频设备等1354套,外加28套移动测速设备,分别使用警车或由民警操作,在公路或者城郊结合部等容易发生超速或者事故易发路段进行工作,采集交通违法行为。随着科技强警战略的进一步实施,我市将实现交通违法非现场管理全覆盖。市交警支队政委曹凤阳表示,良好的交通秩序需要交通参与者的自觉维护,遵守交通法规是每个公民应尽的法律义务,也是自身安全的法律保障,任何违法都是有成本的,不管发生危险的概率是多少,一旦发生对于涉事者来说都是百分之百的悲剧,敬畏交通信号和交通标志就是敬畏生命。作为公安交管部门不管参取什么样的形式执法,执法本身都不是目的,打造一个和谐、宜居的城市环境,让城市更美丽才是我们共同的目的。
交警部门详解几类重点交通违法
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扣3分,罚款200元)分为两种情况路段违反禁止标线指示路口违反禁止标线指示(容易被忽视,压黄线或压车道分界线)机动车逆向行驶的(扣3分,罚款200元)分为两种情况(重点位置例如:文化东路燕山路口、文化东路吉祥商街路口、高新区新泺崇华路口等。)路段逆向行驶路口逆向行驶(容易被忽视)
机动车不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的(罚款100元)路段、路口划设有明显的非机动车道、人行道标志的机动车右转时占用非机动车道、人行道的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在人行横道、网状线区域内停车等候的(罚款100元)此类情形主要集中在路口之前或者路段上的单位门口,例如经十路沿线的公交车道内、二环东路省检察院门口、文化东路吉祥商街路口等。
机动车违反规定使用专用车道的(罚款100元)此类情形主要是提醒广大机动车驾驶人在经十路、纬二路等路段行驶时,需要通过公交车道变更车道时,只准在网状线区域内变更车道,不得在其他区域内占压公交车道。另外,交警部门提醒,在工业北路、历山路等BRT快速公交车道设在道路中间位置的道路行驶时,左转弯或调头车辆不要进入BRT快速公交车道左转弯或调头。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扣2分,罚款100元)一是直行车道右转或者左转的二是右转车道左转的左转或者右转车道直行的
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的10%以下,警告10%以上不足30%,扣3分罚款50元30%以上不足50%,扣3分罚款200元50%以上,扣6分罚款2000元,可以并处吊销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