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酒驾整治重点将向郊区农村延伸
来源:2010-4-4 济南日报
自4月1日执行酒后驾驶记12分新规定以来,我市交警部门在市区开展了多次集中行动,酒驾在市区得到有效遏制。为巩固已有成绩,及时扩大战果,交警部门决定将整治重点向郊区、农村地区和乡镇道路延伸。
今天下午,记者随历城交警部门到仲宫镇查处酒后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在国道103线,不到2个小时的时间里就有5人被查处,其中3人为无证驾驶、2人为醉酒驾驶。执勤交警联合当地派出所民警当场为2名醉酒驾驶者办理了拘留手续。
交警分析认为,下一步,农村将成为酒后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多发区域。第一,从道路、车辆特点看,农村道路均以县、乡道(水泥硬化)和村道(沙石、泥土)为主,道路狭小、弯曲、坡陡、路口多,车型以摩托车、小轿车和小型货车为主,车辆众多且分散。第二,从农村“酒驾”的特点看,酒后驾车主要集中在私家轿车、摩托车等类车型,他们一般的行驶路程较短,隐蔽性较大,不容易被发现。第三,从驾驶人员的特点看,驾驶人员交通安全意识不强,在此之前,交警虽然通过多种形式深入农村山区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但是由于部分群众不想“耽误农忙时间”进行学习,结果宣传作用和效果都不明显。
针对农村警力不足的现状,我市交警部门将采取多警种联动的方式开展集中整治统一行动。行动期间,在乡镇全面开展集中查处酒后驾车、醉酒驾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以饭店、餐馆、酒吧、娱乐场所周边路段为重点,在重点时段和重点路口开展集中检查,科学部署警力,加大查处力度。同时,结合专项整治活动组织民警深入农村集市、乡镇驻地,集中开展对超速、超员、疲劳驾驶、无证驾驶、酒后驾驶、农用车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及后果的宣传,营造浓厚的整治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