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新规:打手机致车速过低阻碍交通将受罚
6月1日零时起,济南市4条快速路、76条主干路、115条次干路、189条支路的机动车最高时速调整。最高时速标准调整后,济南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对超速驾驶,对开车拨打手机、饮食、喝水、嬉戏打闹等导致车辆低速行驶影响正常通行的交通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随着今年济南市治堵工作的深入开展,济南市参照道路设计车速、交通事故发生情况、交通通行要求,以及交通安全设施设置情况,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济南市道路最高时速规范标准》、《济南市道路机动车最高时速设置表》,决定对二环东路高架桥和北园高架桥2条快速路的最高时速由原来的60公里/小时调整到80公里/小时。对顺河高架桥和纬六路高架桥2条快速路的最高时速重新界定为60公里/小时。
对市区76条主干路、115条次干路、189条支路的最高时速进行调整。主干路经十路(燕山立交—邢村立交)由原来的小型车80公里/小时、大型车60公里/小时界定为主路80公里/小时、辅路60公里/小时。经十路(担山屯立交—腊山立交)辅路、解放路(历山路—二环东路)辅路、花园路(山大路—洪家楼南路)辅路、英雄山路(六里山南路—东方红桥)辅路、历山路辅路以及经四路(纬十二路—纬二路)、和平路、泺文路、天成路、舜华路等12条主干路和主干路辅路重新界定为50公里/小时,其他主干路由原来的50公里/小时调整为60公里/小时,次干路由原来的40公里/小时调整到50公里/小时,支路重新界定为40公里/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