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车用天然气价格和出租车运价暂不调整
大众日报 记者 李萌博
近日,国家发改委上调成品油价格,社会对车用天然气价格和出租汽车运价是否调整十分关注。济南市物价局经研究决定,暂不调整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和出租汽车运价。
据介绍,自2010年10月28日济南市将车用天然气价格调整为每立方米4.28元以来,国家发改委6次调整成品油价格。按照有关规定,车用天然气价格应按照与90号汽油最高零售价格不低于0.75:1的比价关系理顺,保持车用气的合理比价。
为稳定出租车运价减轻群众出行成本,根据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关于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要求,济南市物价局决定暂不调整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和出租汽车运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