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警车专项治理 接受民众电话投诉
大众网济南3月26日讯(记者 曹亮 通讯员 宋超)今天下午,济南市公安局召开警车专项治理工作新闻发布会,通报自今年2月初至11月底全市范围内进行警车专项治理工作的重点内容,严查警车私用、非执行紧急公务不遵守交通信号标志、滥用警灯警报器等10种违规现象,加强公安机关反腐倡廉建设、预防司法腐败。
据济南市公安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王伟元通报,为期10个月的警车专项治理工作将通过宣传发动、自查自纠、建章立制、检查验收等四个阶段进行,专项治理的主要内容包括:
1:使用的警车属于走私的,被盗抢的,非法扣留、扣押的,借用外单位或私人的,应当报废、拼(组)装等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
2、挪用、套用、使用伪造、变造的警车牌证的;
3、转借警车、牌证的;
4、非警务人员驾驶警车的;
5、警车未依法进行登记或者牌证不全的;
6、擅自喷涂警车外观制式或者安装警用标志灯具、警报器的;
7、酒后或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暂扣期间驾驶警车的;
8、非执行紧急公务驾驶警车超速行驶、不遵守交通信号标志、不服从交警管理、滥用警灯警报器等 交通违法的;
9、警车私用,非因公务将警车停放在餐饮、娱乐场所门口的;
10、驾驶警车违规参与婚庆、葬礼及为社会车辆带道的。
整治活动开展后,各级警务督察机关将加强对警车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管理使用规定的,将采取通报批评、诫免等措施,并纳入年度综合考评,对各级公安纪检监察机关违反警车管理使用规定的,将根据相应管理条例给予当事人党纪政纪处分;对擅自动用警车、警车私用导致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车辆损毁或丢失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后果由当事人自负,并依法依纪追究当事人、单位分管获主要负责人的责任。涉嫌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加强社会各界对专项治理工作的监督,市公安局还公布了15部举报投诉电话,对发现的违规问题,广大人民群众可以直接拨打电话进行举报投诉。
市 局 87905110 历下分局 85084045
市中分局 85084567 槐荫分局 85085023
天桥分局 85085540 历城分局 85086090
长清分局 85086573 章丘市局 85087047
平阴县局 85088026 济阳县局 85088384
商河县局 84880147 高新分局 88871250
公交分局 82716124 鲍山分局 888658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