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拟调整《黄河河系舟桥渡运价》,公开征求意见
来源:济南网 编辑:孔雪 责任编辑:曲萧琳 终审:郑富强
11月13日,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公告,对《关于济南市黄河河系舟桥渡运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根据征求意见稿,黄河河系舟桥渡运价格按照运输对象不同,实行区别渡运价格。延续执行现行渡运价格标准总体不变,将现行文件中仅对东城、东郊、济北、泺口浮桥20吨以上货运的渡运上限价格由5元/吨降为3元/吨执行范围扩大至所有浮桥。
根据《山东省定价目录》,渡口车辆过渡费按照政府指导价管理,规定价格为上限票价,不得上浮,下浮不限。征求意见稿指出,为促进济南市“携河”发展和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建设,继续对东城、济北浮桥取消“其他”项目的收费,对机动三轮车、摩托车、电动三轮车免收通行费。
鼓励浮桥渡运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对浮桥两岸村居非经营车辆实行不同形式的优惠政策。
征求意见稿指出,浮桥渡运单位应严格执行价格政策,积极做好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并在浮桥醒目位置设置公示牌,标明类别、项目、计量单位、价格和投诉电话等内容,加强价格自律,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严禁各种乱收费行为。
据悉,本通知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8年12月31日。
公众若有相关意见和建议,可在2023年12月12日之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建议发送至:jnfgw_jggl@jn.shandong.cn
或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建议邮寄至:济南市历下区龙奥大厦C1321室(邮编:250099),
来信请注明“《关于济南市黄河河系舟桥渡运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字样,
联系电话:0531—517085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