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起禁售普通柴油
山东商报 记者 李雨
近日,济南市政府印发《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济南市成品油质量升级的通告》,根据国家环保部等四部委以及山东省政府等六省(市)政府《关于印发〈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7〕29号)要求。自2017年10月1日起,济南全市各加油站供应符合国Ⅵ标准的车用汽柴油,禁止销售普通柴油。
文件中要求,加油站自销售升级成品油开始,要在加油站立式招牌、加油机、购销发票上加注“×号汽油(国Ⅵ)”“×号车柴(国Ⅵ)”字样。各县区政府要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济南市成品油市场平稳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