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整治“老年代步车” 无证驾驶最高可罚款2000元
来源:舜网-济南时报
济南交警查处的非法车辆,多为无人认领状态。 记者王汗冰 摄
本该专用于景区、场区等封闭道路内的机动代步车,近年来被一些厂商冠以“老年代步车”名号。其实,它们绝大多数都是机动车,无牌、无证驾驶上路被查后,司机将面临15日以下行政拘留的处罚。
9日上午,济南交警支队有关负责人表示,去年查获2506辆违法机动三轮、四轮车,387人蹲了“班房”,下一步市区将加大对无牌、无证“老年代步车”的整治力度。
9日7:25,一辆202路公交车沿经十路的公交专用道向东行驶,经过腊山北路路口时,与一辆“老年代步车”轻微剐蹭。据公交车上乘客称,一辆“老年代步车”像是着急并道,结果被公交撞掉了后视镜。双方司机下车协商,后来有人报了警。记者看到,这辆“老年代步车”并未挂牌,号牌位置写着“嘉远电动微车”字样。
9日上午,记者在位于荷花路旁的历下交警违法车辆停车场内看到,今年以来被查扣的数百辆违法三轮、四轮机动车排在一起,每一辆都有登记编号。据历下交警大队交通科科长李志超介绍,车辆被查扣30天之内,当事人应到交管部门处理,公告3个月后仍不去处理的,车辆将被依法强制报废。
现场停放的违法三轮、四轮机动车(均为“老年代步车”),有的是用作非法营运的三轮摩托车,也有主要作为家用的四轮电动车,另外,还有一辆挂着济宁“牌照”的电动车。记者注意到,该牌照标有“济H·0173电”字样,尺寸和一般机动车号牌相似,李志超透露,经与济宁交警部门联系,确认该号牌是伪造的,“即便个别市有给电动代步车挂牌的土政策,开到济南也是违法的。”
李志超说,市面上销售的代步车价格较低、操作简单、便于停放,但多数不符合机动车生产标准,本身防护性能就差,还买不上保险,一旦路上发生意外,受害人得不到相应的理赔保障。
●如何处罚
无证驾驶“代步车”除罚款外还要拘留
济南市交警支队交通处副处长王宏斌透露,仅2016年,全市共暂扣各类非法机动三轮车、四轮车2506辆,依法强制报废1453辆,处罚违法驾驶人3147人次,387人因无证驾驶被行政拘留。
据了解,车辆只分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老年代步车”只是商家炒作的噱头。目前,市面上确有一批“老年代步车”在国家工信部名录当中,可以正常挂牌上路,但更多车辆是生产厂家按照电动观光车技术标准生产的,并不符合机动车生产标准,无法办理挂牌。
王宏斌表示,发现这类无牌车辆后将一律予以查扣,确定为机动车后,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对驾驶人处以罚款200元,记12分的处罚。以“老年代步车”为主的三轮、四轮机动车上路必须悬挂号牌,驾驶员必须持有机动车驾驶证。据介绍,交警部门下一步将加大力度查处“老年代步车”的违法行为,无证驾驶机动车可罚款200元至2000元,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