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等8市推广使用乙醇汽油 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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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山东省车用乙醇汽油推广使用办法》经修订重新公布,将于7月5日起施行。修订后的办法,新增了德州市为推广使用车用乙醇汽油的市级行政区域,这样,原来的7个区域增加到8个,以期调整能源结构,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早在2006年,山东省就在济南、枣庄、济宁、泰安、聊城、临沂、菏泽7市提出推广使用过车用乙醇汽油,但是乙醇汽油上市后,市场认可度不高。据了解,按照国家标准,乙醇汽油是用90%的普通汽油与10%的燃料乙醇调和而成。有研究表明,汽油中乙醇含量为15%的乙醇汽油、乙醇车用无铅汽油的碳氢排量会下降16.2%,一氧化碳排量能下降30%。乙醇汽油作为一种新型清洁燃料,技术上成熟安全可靠,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车用乙醇汽油的价格,是消费者普遍关心的问题。修订后的办法提出:“车用乙醇汽油的销售价格按照同标号普通汽油价格执行,并实行明码标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