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交警统计数据敲响警钟 121起死亡交通事故38起涉电动车
山东商报 记者 张金菊 史尚静
上月底,济南槐荫区三天内连续发生两起死亡交通事故,事故原因均与电动自行车骑车人逆行、闯信号等违法行为有关。而据济南交警上半年统计,在今年上半年发生的121起死亡交通事故,涉及电动车38起,占3成左右。其中闯红灯的电动车又有近4成。由于目前电动车使用多,但查处却因无证无牌等问题面临困境。交警提醒电动车驾驶员,不要因为一时侥幸,违法逆行、闯红灯而发生悲剧。
一人逆行一人闯信号 两起死亡事故均涉电动车违法
提起9月底发生的两起电动车事故,槐荫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民警都觉得十分惋惜,这样的事故此前也曾发生过,而且完全可以避免。
9月28日7点20分,刚刚在槐荫区张庄路附近结束晨练的尹某,驾驶电动自行车沿张庄路南侧非机动车道由东向西逆向行驶,当他骑至张庄路084号路灯杆处时,骑自行车沿该路正常行驶的张某自西向东迎面而来。由于车速过快,两辆车发生相撞事故后,造成张某受伤并最终于10月3日抢救无效死亡。
就在这起事故发生后的第三天,槐荫区清源路与腊山河路口再次发生一起涉及电动自行车事故,而这一次受伤死亡的是电动车驾驶员。9月30日17点27分左右,在槐荫区清源路腊山河东路路口,根据现场监控录像显示,路口由东向西交通信号灯为绿灯,当时于某驾驶一辆轿车按照信号灯由东向西正常通行。电动车骑车人宰某由南向西左转弯,与几辆电动车驾驶员一起试图在正常行驶的机动车车流中抢先通过马路,与于某的轿车相撞。而当宰某当场被撞倒在地后,紧随其后的电动车依旧照常穿过马路,场面十分危险。10月7日,事故中受伤的宰某经抢救无效死亡。
逆行、闯红灯、走机动车道 电动车不能太“任性”
槐荫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民警分析,在目前的道路通行中,机动车违法行为的危害大家知道,但电动车这样的非机动车违法行为很多驾驶员却并不在意。
“根据安全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车辆、行人应当各行其道,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在道路中间通行,非机动车靠右侧通行,行人应当靠边通行。”民警表示,在现实生活中,电动车一般应该按照非机动车的规定走非机动车道,但很多驾驶员却不遵守。
由于电动车车体小,比较灵活,走机动车道、逆行的行为在济南街头并不少见。昨天中午,记者在纬二路上看到,尽管非机动车道与机动车道明显隔离,但还是有不少电动车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甚至是占用公交车道,与公交车抢行。由于公交车车体较大,电动车在公交车前后穿插,很容易进入视线盲区,十分危险。
省城上半年死亡交通事故3成涉及电动车
随着电动车的增多,近年来电动车死亡事故也在逐年增多。根据济南交警发布的数据,在今年上半年济南市发生的121起死亡事故中,38起涉及电动车。其中,天桥区今年上半年发生39起死亡事故,13起涉及电动车。槐荫区18起死亡事故中,涉及电动车的至少有10起,超过一半。在此前交警部门的粗略统计中,在所有交通事故中,涉及到二轮、三轮电动车的事故有6成多。
记者了解到,交叉路口、国省道路口都是电动车事故多发的地点。而这些地方之所以事故多发,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电动车违法多。
在今年上半年,涉及电动车的死亡交通事故中,闯信号灯至少要占到40%。一位事故民警告诉记者,机动车闯信号灯多采用电警抓拍,很少有机动车能够逃避查处,而且处罚力度大,闯信号灯要扣6分,因此目前机动车在路口的违法行为并不算多。但电动车就不一样了,由于目前电动车普遍都是无牌无证,无法进行抓拍。即使交警现场处罚,处罚力度也远小于机动车,这也是导致电动车闯红灯多发的最主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