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改绿”车主只掏一半钱
山东商报 记者 王晓迪
近日,山东省出台《山东省黄标车“黄改绿”补贴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车主自愿对在本省注册登记并满足相应技术改造条件的在用柴油黄标车实行“黄改绿”的,政府补贴一半的改装费用。另据济南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济南的“黄改绿”工作也在准备中,今年年底前有望实施。
黄标车“黄改绿”,并不是所有的黄标车都能实现。“黄改绿”,是指对部分车况较好、残存价值较高的国Ⅱ标准柴油黄标车,通过加装尾气净化装置,使其颗粒物排放达到国Ⅲ以上标准的绿标车水平,同时换发“黄改绿”环保检验标志的黄标车治理改造方式。山东省环保厅会同省交通运输厅提出具有“黄改绿”工作业绩的改装企业推荐名单,并由其向社会公布各种车型的改装价格,改装企业在全省合理布设改装作业点。
对于自愿进行“黄改绿”的黄标车车主,经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检测,排放达到环保标准的,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核发“黄改绿”环保检验标志,财政部门应及时发放补贴。根据《山东省黄标车“黄改绿”补贴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按照“黄改绿”的改装价格,政府和车辆所有人各承担50%。其中政府承担部分原则上不超过同时段、同车型的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标准。政府承担的补贴资金,由省财政和市县财政共同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