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双方达不成协议 济南对“不快处”双方均开罚单
民警进行现场取证 鲁网4月17日讯(记者 孙杰)4月16日上午,济南开出首张“不快处”之后,当天下午17点 ,在历城区又有两辆发生轻微交通事故的私家车因为不走快处双双被开罚单。
4月16日下午17:08分,正好处于交通流量晚高峰时间,市民王先生和宋先生驾驶私家车在历城辖区的花园路东段发生刮车事故。前车违法向左侧变道与后面直行的车辆刮在了一起。后车右前方、前车的左后方有轻微刮痕。报警后,历城交警大队指挥中心民警经电话了解,该事故适用于快速处理程序,并向事故双方当事人详细介绍了轻微交通事故快速处理程序的相关规定,双方也对规定认可。
虽然对快处规定都很明了,但双方对事故责任双方一直僵持不下,坚持己见,没有撤离现场。民警赶到现场后发现,交通已经出现拥堵现象,民警进行勘查后迅速将事故车辆撤离到路边辅道。并按照《交通安全法》第90条及《济南市机动车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依法对双方当事人发生轻微交通事故拒不撤离现场的违法行为进行了200元的处罚。同时,依法将双方车辆扣留,按照一般程序处理。该起事故是自4月1日起,历城辖区第一起按照新办法进行严格处罚的轻微道路交通事故。也是济南市第二起因不快处被处罚的轻微交通事故。
据统计,从4月1日以来,历城辖区共发生适用于快速处理办法的轻微交通事故179起,事故双 方当事人都能按照规定进行快速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