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与天桥交警请您聊“车语”
山东商报
多数车语法律无详规,车语是否该推广,又该如何规范? 法律明文规定的“车语”必须要执行,否则将面临处罚;但一些约定俗成的“车语”因为没有法律的支持,目前还只是停留在信则有不信则无的尴尬地位上。您认为这些“车语”是否值得推广,如果推广又该如何规范?从今天起,本报联合济南交警支队天桥大队共同开辟信息平台,征求您对“车语”的意见和建议。针对这个问题记者进行了调查采访。在接受本报记者调查的20名车主中,只有两人表示自己多少知道一点灯语,并曾经使用过。而其他的18位车主表示从来没有标准使用过这种所谓的灯语,“我曾经闪过灯,对用大灯晃我眼的车主表示过警告和愤怒,不知道这属不属于灯语。”车主马女士如是说。而另一车主谷女士则表示,她从来没有使用过灯光语言,“不会用,也不懂,但如果有的车礼让了我,或者给别的车造成了不便,我会鸣笛表示感谢或抱歉。” 记者 朱彩玲
支持者:很有人情味何乐而不为
车灯灯语是否应该进行推广?接受调查的20名车主中出现了分歧。市民杜先生非常支持推广灯语:“我虽然很少用灯语,但我听说,以前学习驾驶的老司机们非常善于运用。文明驾驶,除了要遵守交通规则,如果大家懂得而且会使用礼节性灯语,不仅会使我们心情舒畅,也会大大减少开车动怒的情形,很有人情味,何乐而不为?”
反对者:万一会错意会更麻烦
虽然有很多市民认为推广灯语是在推广文明,但也有很多车主表示担忧和反对。“一辆车突然向我闪了几下灯,是什么意思?有的人可能认为是感谢,还有的人可能认为是挑衅呢!万一车主看不懂会错意,可能会引起不好的效果。大家在开车时只要注意礼让,比什么灯语都重要。”市民苏先生坚决反对这种不明灯语的推广。济南一的哥对此也是反对有加:“算了吧,别整这个了,好好开车比啥都强,现在有些新手甚至连转向灯都不知道,还礼节性灯语,更别提了。”
您知道哪些“车语”?您觉得“车语”值得推广吗?您对是否推广“车语”还有什么意见或建议?从今天起,您可以参与山东商报官方微信、官方微博平台有关“车语”的互动话题,或拨打山东商报热线电话88197600拉一拉您的看法;同时济南交警天桥大队的官方微博、微信平台也启动“车语”话题互动。我们共同来倾听您的心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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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定俗成的部分“车语”
灯语:在路口大灯闪一下
意思:绿灯亮了,前车您该走了
灯语:夜晚大灯闪两下
意思:对面来车您的远光灯刺眼,请改用近光灯
灯语:对想并道的车,大灯闪一下或连闪
意思:前者是说我同意了,并进来吧,后者意思相反
灯语:大灯闪三下
意思:旁边的伙计,您车有问题了
灯语:会车时短促的“嘀”一声
意思:你好,伙计,是我
灯语:冲前车短促两声“嘀嘀”
意思:我有急事,让我超车先走吧
灯语:汽车长鸣“嘀——”
意思:不好意思,我要强行超车或急转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