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身贴广告,被罚100元
山东商报
法律规定:机动车未经审批喷涂车身广告是违法行为
一辆私自贴广告的车被警察查住 通讯员 张志扬 摄 商报济南消息(通讯员张志扬 记者 朱彩玲)11月18日7点30分,在济泺路原车管所路口,天桥交警大队泺口中队民警查获了一辆车身私自粘贴广告的货车,民警依法做出了罚款100元、不记分的处罚。司机王某觉得挺冤枉,民警向其解释后进行了批评教育。
被查后,司机王某说,自己就在车身上贴个广告,没想到被查到100元没了。民警介绍,根据法律规定,机动车未经审批而喷涂、粘贴标示或者车身广告,是违法行为,可处罚款100元,不记分。
如果想喷涂或粘贴广告,首先需要到工商部门审批,审批通过后,到济南市车管所进行车身颜色变更登记,更改行驶证上的照片。所以,看一辆车是否违法喷涂广告,只要查看行驶证即可。民警介绍,泺口附近有很多物流企业,并且物流车辆大多数为箱货,车身上贴广告这一现象也频频出现; 民警为此多次走访物流企业,向驾驶员们宣传车身上不能私自张贴广告的相关知识,并提示广大驾驶员私自张贴广告易影响安全驾驶等危害,应尽量杜绝此现象的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