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将推广低速电动汽车
山东商报
为国内首个试点省份
市民在选购电动汽车(资料片)记者王晓峰摄商报济南消息(记者杨芳朱彩玲)记者从昨天的“培育消费热点、有效扩大内需”专题协商会上获悉,工信部已初步同意将我省列为国内首个低速电动汽车推广试点省份。作为低速电动汽车生产大省,省经信委建议省里选择部分地区做推广试点,完善管理使用办法。
据了解,2012年,我省生产新能源客车1068辆,增长64.6%;其中销售980辆,增长65.3%。生产小型纯电动汽车12.8万辆,增长68.6%; 销售12.5万辆,增长68%。生产新能源专用车1.2万辆,增长55.8%; 销售1.1万辆,增长49.7%。我省新能源汽车呈现产销两旺态势。
尽管如此,省经信委副主任杨少军昨天表示,我省新能源汽车推广情况并不是很理想。他建议省里以政府机关、公共机构、公交等领域为重点进一步加大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并对个人购置新能源汽车给予相应的优惠政策。
同时他透露,我省是全国低速电动汽车生产大省,省内低速电动汽车保有量也已具一定规模,工信部初步同意将我省列为国内首个推广试点省份,但目前汽车审验、上路管理等环节仍存在较大障碍。他建议省里选择部分地区先行先试,完善管理使用办法,规范引导低速电动汽车产业发展。
“下一步,我省将加强新能源汽车整车及关键零部件技术研发,进 一步提升产业整体层次和核心竞争力,推动有条件企业争取国家认可生产资格。鼓励和引导发展新能源轿车,彻底解决小型纯电动汽车受准入政策制约的问题。”杨少军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