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出台黄标车退市补贴标准
山东商报 今起开始分时段完成 越早淘汰获补贴越多
商报济南消息(记者杨芳)省政府办公厅出台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管理办法。根据该办法,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政策实行时间为2013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分四个时段完成,越早淘汰所获补贴越多,各地也可提高补贴标准。
分四个时段完成淘汰
该办法所称的黄标车,是指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不含青岛,下同)注册登记,经环保检验合格,低于国家第一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低于国家第三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的柴油车。三轮汽车、摩托车、低速货车不按本办法管理。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政策实行时间为2013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具体根据淘汰黄标车的车型和使用年限,区分4个时段给予差别化补贴:第一时段为2013年10月1日—12月31日;第二时段为2014年1月1日—6月30日;第三时段为2014年7月1日—12月31日; 第四时段为2015年1月1日—12月31日。
申请报废越早补贴越多
记者了解到,为了鼓励更多黄标车提前淘汰退市,我省对越早淘汰的黄标车,给予的补贴越高。以2006年挂牌的重型载货车为例,如果在今年下半年报废退市,每辆车可获得1.98万元的补贴,但是如果等到2015年淘汰,补贴就变为1.44万元,少了0.5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