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工商发电动车消费警示 掌握“三包”防范轮下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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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网济南9月3日讯(记者 李兆辉 通讯员 王冰 杜陶羽)3日,大众网记者从济南市工商局了解到,自6月份以来,济南市12315消费申诉举报指挥中心共受理涉及自行车的消费申诉66件,电动车和折叠车频繁维修、售后推诿等问题突出。对此,济南市工商局发布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掌握相关产品“三包”规定,遇有问题及时投诉。
电动车两个月内更换六个配件 支招:“三包”期两度维修即可换车 今年4月,天桥区的王先生购买了一辆品牌电动车,但骑行一个月后就出现了前后轮晃动的问题。在接下来的两个月里,经销商先后更换了前后轮毂、轴承、转把甚至电动机等六套配件,但仍留下了后轮异响、抖动的后遗症。眼看新车被不断的大换血,王先生提出换货要求,却被经销商拒绝。无奈之下,王先生拿着一摞维修记录到工商部门投诉,经过工商人员现场调解,经销商最终为消费者更换了新车,并赔付误工费50元。
除了“多病”的车身,短命的电池也成了消费者的烦心事。历下区的钟女士于三月份购买的电动自行车,使用不到一个月续航里程就降到了不足15公里,经过经销商免费更换电池,两个月后续航里程再次减半。面对经销商提出的300元的“优惠”换电池费用,钟女士向工商部门投诉。经过调解,经销商承诺钟女士可在2014年底前不限次数免费更换电池,并届时再赠送一块新电池。
济南市12315消费申诉举报指挥中心值班长杨英俊介绍说,按照《山东电动自行车消费争议解决办法》规定,电动车的电动机、控制器、车把等主要部件享有一或两年的“三包”期,期间发生影响使用性能的相同故障经过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消费者可以凭特约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记录和证明,要求销售者调换同规格同型号的车辆。
“24小时维修”有文字陷阱 支招:保留证据,维权无碍 7月5日晚11点多,家住市中区的刘女士骑着刚买的新电动车,在高新区因轮胎漏气抛了锚。由于买车时商家承诺“24小时维修”,刘女士便拨通了维修电话,却被告知轮胎问题不属于维修范围,不能到场维修。无奈之下,刘女士只好推车两公里将车辆送回单位。
同样的“24小时维修”还有更多解读。早晨出门遭遇电动车抛锚,消费者庄先生拨通了经销商的24小时维修热线,却被告知维修工将在第二天上午到场修理。面对庄先生质问,经销商却告知所谓“24小时到场维修”,是指24小时内安排人员到场,如果消费不满意,只能自己将车辆送到维修点。对此,庄先生向工商部门投诉,维修人员终于在当日下午到场修理。此外,面对“24小时维修”的标准,还有消费者得到了“24小时修理好”、“客服电话全天能打通”、“维修点24小时有人”等解释。
针对商家对售后服务标准的随意解释,杨英俊建议消费者在购车时,应仔细询问售后服务的细节,必要时将相关服务承诺通过纸面形式固定下来,并保留相关的电话录音,以便工商人员介入调解。
赠品车因质量问题频被投诉 支招:细查赠品包装,防范“三无产品” 据济南市12315消费申诉举报指挥中心统计,仅6月份以来,反映赠品车漆面脱落、过水锈蚀、车架变形等质量问题的投诉共有7件,但部分投诉因消费者没有保留相应的消费凭证而无法落实。
近日,看到营业厅“充值赠车”的促销广告,消费者詹先生便一次性为手机充值999元,获赠折叠自行车一辆。但取车时,经销商交给了詹先生一箱零部件,要求消费者自行组装。于是,詹先生花费40元,请自行车专卖店的维修师傅帮忙,但组装到一半却发现车身和车把不匹配,一个车轮也扭曲变形。眼看新车从半成品变成残次品,詹先生找到营业厅退换却遭拒绝。直到工商人员到场调解,经销商才同意为詹先生更换了现场已组装好的样品车,并赔付安装费40元。
对此,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在接受赠品时应当要求商家在购物发票等凭证上加以突出标注,并注意查看赠品包装,防范“三无”产品。如商家拒绝对赠品承担“三包”义务,消费者可拨打12315向工商部门咨询、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