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之星被诉欺诈 回应:以顾客签字服务单为准
济南日报
“本来只是去做A保,结果却被多收了2000元左右的套餐费。”近日,市民王先生向本报反映,其在济南之星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保养汽车时被多收取套餐费用。对此,店方表示,该店以顾客签字的服务单为准向其收费,不存在多收费问题。
6月29日,王先生在该公司听了店员介绍后,为爱车选定了A保及店员称必须进行的几个服务项目。保养服务结束后,王先生被告知需支付5500多元的费用,其中套餐服务费为2000元左右。之后,王先生发现,店员所说的更换刹车油、清理发动机等必须做的项目,在账单上竟显示为可选择套餐。他认为该收费存在欺诈消费者的嫌疑。
7月1日,王先生向该公司再次反映此问题,并提出退款要求。对方表示,该套餐项目已进行完毕,且王先生已签字,无法退还套餐全款,只能退还1000元。王先生对此并不认同,他认为,2000元收费项目是因工作人员介绍不实导致,该款项应全部退还。
对此,该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据其掌握的情况来看,该公司工作人员并未表示套餐项目必须进行,并且保养工作是在王先生自愿签字后进行的,该公司从维系客户关系的角度考虑,愿与王先生进行沟通,争取尽快将问题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