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姐如何只花54元把房子转给弟弟
来源:都市女报 作者:魏杰
姐姐与老公离婚,房给老公,房产证去掉她的名字。
弟弟离婚,老公和弟媳结婚,房产证加上弟媳名字。
老公再与弟媳离婚,房给弟媳,房产证去老公名字。
各自复婚,房产证加弟弟名,只花费54元离结婚工本费。
近日新“国五条”出台,这项征收20%税收的措施让二手房交易双方叫苦不迭。与此同时,假离婚再复婚法、借款还房法、阴阳合同法等种种“避税妙招”层出不穷,这些避税攻略到底靠不靠谱?女报记者调查发现,这些所谓攻略大部分只是“纸上谈兵”,除去道德风险,严重的甚至还要承担法律责任。
假离婚再复婚法
网传段子称,一女在京有房,想把房送给弟弟一家,过户费太高,于是想出妙招。她先与老公离婚,房给老公,房证去掉她的名字。然后弟弟和弟媳离婚,老公和弟媳结婚,房产证加弟媳名。老公再与弟媳离婚,房给弟媳,去老公名,然后各自复婚,房证加弟弟名,省过户费且获首套房优惠。共离结婚六次,工本费每次9元,共计54元。这招对二手房交易双方同样适用。
记者求证:
山东舜翔律师事务所律师张鲁说,该方法严格意义上不存在违法行为,但在道德上应该受到谴责。同时,这种方法存在很大的离婚风险,是在以伦理道德和家庭幸福做赌注。
“因为我国婚姻法崇尚‘婚姻自由’原则,所以经过法院判决或者民政局登记离婚,就是合法的离婚,一旦一方不愿意复婚,另一方将面临人财两空的境地。”张鲁说,这样的案例时有发生,整个交易过程中并没有法律保障,因为这样的“假离婚”不可能签订合同或契约,国家也只承认结婚证和离婚证,并不承认“假结婚”。
借款还房法
买方先把房款给卖方,卖方按房款打欠条给买方,以房产做抵押。然后买方起诉卖方欠款不还,卖方承认欠款,表示无力偿还,愿意以房产抵偿,最后买方拿着判决书去房产中心过户。不论是否限购,都可以过户,一分钱税没有。
记者求证:
张鲁说:“不可能不花钱,诉讼中的诉讼费用就是一笔不小的开支。且抵押登记是要交费的,如果不办理抵押登记,卖方就有可能再将房屋进行第二次变卖,此时买方就只能上诉。但上诉时产生的费用就包括律师费、上诉费等。最重要的是,这种行为涉嫌虚假诉讼,这是一种妨碍民事诉讼的行为,严重的还可能被法院罚款甚至拘留。”
阴阳合同法
这种方法实质上就是把实际的成交价做低,按做低的价格去过户。比如房子连带家具、装修、家用电器一起卖。100万买来的房子,涨到150万了,那么房子101万卖掉,成交后缴纳2000元税费。其余的49万,签个合同卖家具。一张床卖10万,一个柜子卖8万。
记者求证:
张鲁说,“这是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虽然签订合同是一个合法的形式,但是掩盖了逃避个人所得税的目的。”这是违法行为,可能涉及逃税刑事犯罪。这实质上是通过伪造合同的手段,向有关部门隐瞒房产的实际成交价格,这是法律所明文禁止的。一旦出现有关法律纠纷,当事人双方就要承担补缴税款、罚款的惩罚,严重的甚至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而且税务征收部门对明显低于市场价的交易,将指定第三方重新评估价格,按照评估价来征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