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9万卖房要按80万收税?地税部门称为防偷漏税
★买卖双方以49万元成交,缴税时地税要按政府指导价80万元执行。按此计算,卖方仅个人所得税就要缴纳6万元。★地税部门称政府指导价是为防止偷税漏税,纳税人不服可提供相关证据申请纳税调整。□本报记者 张晓莉
一个很想买,一个急着卖。市民袁先生和郭先生买卖长清常春藤小区一套二手房时,价格、缴税方式、合约条款等谈得是顺顺利利,可就在双方到地税局缴税准备办理过户时,麻烦事随之而来……“赔钱卖房,还要交6万元个人所得税。49万元成交的房子,要交11.4万元的税,这未免太离谱了吧!”袁先生对地税局核定的指导价表示不满。
不解:49万元成交要按80万元收税
前不久,郭先生将位于长清区常春藤小区的一套二手房出售给市民袁先生,该房面积约为160平方米,位于顶楼9层,是带阁楼的复式结构,底层面积约为100平方米,阁楼形状不规则,但不妨碍使用。
郭先生2008年购买该房,前不久,袁先生一次性付款49万元买下该房,各种税费由袁先生承担。到长清区地税局缴税时,工作人员表示,他们买卖的房子成交价低于政府指导价,只能按政府指导价执行。地税工作人员给出的指导价约为80万元。
袁先生表示,卖主郭先生买房时花费50.3万元,现在以49万元的价格出售给自己,客观上来说就是赔了本。但按照政府指导价80万元缴税的话,却是净赚30万元。按照出售房产的收入额扣除房产原值,余额按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原则,郭先生要缴纳6万元个人所得税。根据双方买主承担各种税费的约定,郭先生的个人所得税要转移到袁先生头上。“按照长清区地税部门给出的80万元核准价缴税的话,我最终要缴纳的各种税加起来有11.4万元。”袁先生表示。
质疑:为何政府指导价比市场价还高
按照买卖双方协定,160平方米的房子成交价49万元,每平方米的价格约3000元。但按照长清区地税部门给出的政府指导价约80万元来计算,每平方米约为5000元。
郭先生对此不满:“现在这个楼盘的房子还在卖,均价4700元,就算有政府指导价,为什么每平方米的价格比现在同一楼盘的新房价格还要高?”为验证郭先生的说法,记者拨通了该楼盘售楼处的电话,售楼人员介绍,目前该楼盘均价确为每平方米4700元。像郭先生买卖的顶层带阁楼的房价约为4500元左右,比均价稍低。
买主袁先生告诉记者,对这个问题他曾咨询过长清区地税工作人员,得到的回复是:每增高一层,核准均价每平方米上涨30元。根据这一规定,双方交易的房子在9层,要在核准价格4700元的基础上多收240元,以致最终核算的均价为4940元。
调查:指导价是为防“阴阳合同”
17日上午,记者来到长清区地税部门实地调查此事。“二手房买卖时有政府指导价,主要为防止‘阴阳合同’等偷漏税行为。”地税部门一名工作人员表示,别有用心者会隐藏真正成交价格,谎报较低成交价格缴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五条第六项规定,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税务机关核定应纳税额的具体程序和方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80万元的价格是市局系统核定的,并不是我们私自定的。”该工作人员表示,每增高一层每平方米增加30元,没有明文规定,但就像新建楼盘销售一样,每高一层价格确实要涨。这只是一个根据系统规律总结出来的说法,主要就是为了给市民解释。
解决:可提供证据申请纳税调整
“可以提供相关证据申请纳税调整。”济南市地税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七条规定,纳税人对税务机关采取本条规定的方法核定的应纳税额有异议的,应当提供相关证据,经税务机关认定后,调整应纳税额。
“你的房子阁楼不规则,如果按照政府指导价来收,情理上确实说不过去。”长清区地税部门一名工作人员向袁先生解释。郭先生和袁先生买卖的二手房有其特殊性,该工作人员已与开发商联系,核实现在带阁楼顶层楼房的市场均价,正在等待开发商的回复。
“按照现在的市场价格,我们这个楼盘顶楼带阁楼的市场价格,确实较普通的房源要低一些,希望政府能够调查清楚。”袁先生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