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委会主任,拿了高薪就真能为居民“代言”?
商报济南消息 “给了5000元月薪,就能保证业委会主任能真正为‘居民’代言吗?而且,即使他真想干好,万一因此得罪了人遭到‘暗算’,谁来保障他的权益呢?”上周五,本报报道了《业委会主任5000月薪谁来当?》的消息,对文中居民每家出2元钱有偿征聘业委会主任的倡议,有居民觉得可行,也有部分居民对此有疑义。
“如果真要凑钱请业委会主任,我绝对支持。”昨天,家住上海花园2号楼的居民李女士说道。她说,自己小区多年来一直未能成立业委会,主要是因为小区大部分业主都是年轻人,上班忙或照顾下一代,精力不允许,空余时间也较少。但还有居民则表示此办法缺少操作性:“5000元月薪聘业委会主任,这个想法是好的,如果可行,让我交10块都愿意。但这个方法几乎是不可行的。你想,那些破坏小区的业主是不交这个钱的,他不会交了钱让你去管他们,乱搭乱建的、种地的、乱停车的等,加上其他原因不愿意交的,最终能收上来的我想不会超过5成。
“即使拿了高薪,业委会也未必真能做到公正,为多数居民说话。”居民陈女士说出了自己的顾虑:“我知道,许多有业委会的小区,其实居民对业委会的工作并不满意,原因是有的业委会有私心,不能完全代表多数居民的利益;还有的业委会真心想为大家办点事,可最后总会‘得罪’一些人,从而遭到报复,在这种情况下,业委会主任想坚持下去很难。” 记者 于蓓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