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新建小区车位“只售不租”将受罚
地下停车位“只售不
租”的现象将得到解决。2日,记者从济南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五服务”活
动动员大会上获悉,济南房管部门将牵头完成规范新建住宅区停车管理、落实停车
泊位“可售可租”的任务。
据悉,济南将制定《济南市普通住宅小区共用
车库内车位物业服务标准》,开展住宅小区停车管理规范整治活动。
“
现在小区因停车发生的矛盾纠纷普遍存在,地下车位‘只售不租’的现象尤为严重
。”济南市房管局物业管理处副处长张卫东说,地下停车场的产权虽然归开发商所
有,但《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明确规定:业主、物业使用人要求承租车库的,建设
单位不得以只售不租为由拒绝。
基于此,济南房管部门牵头完成规范新建
住宅区停车管理、落实停车泊位“可售可租”的任务,下一步将重点解决按规划未
建、少建、挪作他用和只售不租四类问题。“建设单位如果出现了‘只售不租’
的行为,相关部门可以对其进行处罚并加以规范。”张卫东说,对当事人逾期不履
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必要时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此外,张卫东说,济南房管局已同市物价局起草了《地下停车位租赁价格指
导标准》,已报市政府审批。获批后,租用小区停车位将有政府指导
价。